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山东大学法学院2022-2023年立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8        阅读量:

根据《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院近日将对资助项目集中组织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新申请项目,以及2022年度结项时申请延期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形式

以成果材料为支撑进行现场汇报。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第三项如有须提供)

(1)《山东大学法学院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考核表》,3份;

(2)已完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3份;

(3)已完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的知网查重报告,1份。

2.电子版材料

邮件主题格式为:主持人姓名-2022-2023年度硕士/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考核表-手机号。

附件电子版标注格式为:主持人姓名-2022-2023年度硕士/博士创新项目中期考核表-手机号

3.提交地点

纸质版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蒋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jiangxiangyu@sdu.edu.cn

4.提交时间

2023年3月16日17:00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须完成提交。

四、注意事项

1.每位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

2.项目只能延期一次,申请结项时间为下一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时间。

3.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自动延期一次。

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主持人及其团队成员如确有必要变更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签字,各团队成员均需签字并表示同意。不论是主持人还是团队成员,均只能参与一个科研创新项目。如若出现一人参与两个及以上科研创新项目的情形,各科研创新项目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退出某一科研创新项目的人员不得再加入其他科研创新项目。

联系电话:0532-58630519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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