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山东大学法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第四学期部分)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9        阅读量:

中期考核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硕士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之前的一次全面考核,是确保硕士生顺利进入毕业环节的重中之重。按照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实施办法(试行)》https://law.sdu.edu.cn/info/1073/6048.htm,现将中期考核工作(第四学期部分)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计划于2024年6月申请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全部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包含以下类型:

1.2021级学制三年的硕士生;

2.其他符合条件的硕士生。

二、中期考核(第四学期部分)内容与时间

(一)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贯穿中期考核全阶段,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组织进行,最后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做文字评价,填写《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二)业务学习考核

1.学科综合考试

考试采用模块化出题形式,分【法理法史宪行】、【国际法】、【民商民诉经济环境】、【刑法刑诉】四部分。法学硕士研究生考查理论题(8题任选5题),法律硕士(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考查实务、开放题,每模块1题。

考试时间:法学硕士4月26日下午2:00——5:00

法律硕士4月27日下午2:00——5:00

具体考场安排于考前一周公布,主考场设在青岛校区,21级法律(非法学)知识产权特色班、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于济南校区同步进行考试。

2.课程学习完成情况

3.科研能力考查

以上2、3条,将由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研究生自检与汇总,并于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前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

三、中期考核后归档工作

1.考试结束后研究生填写《中期考核登记表》相关部分,在上述考核工作结束一周内由各班委汇总至研究生办公室N106(非全日制研究生汇总至逸夫法学教学楼110)。

2.科研能力考查部分,各类型研究生在入学后、中期筛选前有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合作在CSSCI期刊(含扩展版和集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视作当然考核“优秀”,但仍需参加考试。提交学术论文成果的同学,同时提交发表论文原件与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以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到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归档。

四、考核结果说明

符合上述“一、参加人员”的硕士生都应参加本次中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四种。

1.优秀:考核结果优秀者;

2.通过:考核结果通过者;

3.暂缓通过:申请延期参加中期考核或因其他各类原因需暂缓通过的研究生;

4.不通过:经过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的硕士生。

【温馨提示】因远距离实习、事假、病假等原因不能及时返青的,请班委按照{序号-学号-姓名-未能注册事由}4列关键字段进行表格统计,后期统一提交。并收取相关说明,实习的为实习单位盖章证明,事假为本人签字导师确认具体事由,病假需有医院证明。因出国访学等因素不能按时参加者,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可申请延期参加,学院将另行组织考核。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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