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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12        阅读量:

为做好我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将我院复试方案和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推免生复试方案

(一)接收计划及录取类别

1.法学硕士:36人

2.法律硕士(法学):45人

3.法律硕士(非法学):27人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学院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复试工作均在青岛校区展开。

1.法学硕士: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

2.法律硕士(法学):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

3.法律硕士(非法学):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基本知识。

(三)录取排名方法

法学硕士,按照报考专业,分专业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法律硕士(法学),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法律硕士(非法学),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

时间:9月17日(周四)12:30-16:30

地点: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4楼中厅。

具体事宜见QQ群通知。

2.复试

时间:9月18日(周五)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同时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见QQ群后续通知。

考生复试时,须自觉遵守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相关内容。


三、录取

通过我院复试拟接收的推免生,须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详见研招网公告)完成志愿填报,并完成后续相关录取程序(具体安排见QQ群后续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校长奖、学术之星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道德风尚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2-58630515、58630519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2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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