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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校调研座谈
作者:        发布时间:2026-10-19        阅读量:

10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侯晓光一行到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调研刑事诉讼法修改有关工作,并参加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山东大学和其他在济高校刑事诉讼法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曹现强出席座谈会并致辞。侯晓光对调研座谈工作提出要求并作总结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陈远鑫、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嫣姝参加座谈会。本次座谈会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郑智航主持。



曹现强在致辞中简要介绍学校近年来的办学实力、育人质量和发展内涵,强调学校始终把法学学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指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关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表示学校将整合有关学科研究力量,深化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兄弟高校、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努力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持续贡献山大智慧和山大力量。

侯晓光阐述刑事诉讼法与宪法中人权保障制度的紧密关系,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以来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准备工作,阐述本次调研重点关注的问题。在座谈会结束时,侯晓光指出,座谈会气氛热烈,讨论深入,调研组一行很受启发,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关注法律修改动态,期待实现立法理论和实务的双向奔赴,努力交出让人民满意的立法答卷。

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周长军,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杨晓静,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施锐利,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常龙、冯俊伟、黄士元,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晗,济南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研究员李戈等专家在座谈会上依次发言,并就调研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交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三级调研员陶慧,刑法室干部张宇翔、汤淑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杨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副主任马得华、研究员陈伟参加座谈会。


文 | 马得华 陈伟

图 | 韩晴

审核 |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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