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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第七十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26-10-17        阅读量:


10月15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第七十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美国巴尔的摩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Eric B. Easton以“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Tort Law”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徐伟敏教授主持,三十余名学生参加。



在本次讲座中Easton教授指出,虽然1996年美国《通信规范法》第230条长期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供广泛责任豁免,但近期美国法院在审理众多社交媒体、AI侵权案件中有绕过第230条转向适用更加有效的产品责任路径的趋势。在KGM诉Meta案、New Mexico诉Meta案、Raine诉OpenAI等案件中,法院判令社交媒体平台或者AI服务提供者对其因产品设计缺陷、缺乏儿童安全保护机制等导致的自杀、成瘾、精神损害问题以及侵害隐私权、名誉权等承担侵权责任。Easton教授还介绍了美国儿童安全保护、深度伪造刑事追责等方面成文法制定的进展情况。他认为,传统侵权法仍可适用于AI纠纷解决。目前生效判决很少,判断AI侵权案件的走向为时尚早。未来判例与立法将共同塑造AI平台责任边界。



交流环节,学生就企业责任与技术创新等问题提问,Easton结合侵权法中的合理标准与保险机制作出回应。徐伟敏在总结中谈到,本次讲座主要介绍了美国的相关实践,并认为我国应结合自身实际,重视人工智能侵权中的法律责任问题。


文丨刘宗萌 杜怡娴

图丨徐以敏

审核丨董雪梅 徐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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