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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张生教授参加第二十届国际投资法专题研讨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18        阅读量:

9月9日至10日,第二十届国际投资法专题研讨会(鼓浪屿论坛·国际投资法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研讨会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及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投资争议解决研究中心承办,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协办。法学院张生教授应邀参会。



本届研讨会以“国际投资规则的新发展与我国的对策”为主题,邀请学术界、实务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欧盟经贸法律政策工具的新发展及我国的对策”“UNIDROIT国际投资合同示范条款的理论与实务”“国家安全语境下外资征收及补偿问题的新挑战”“我国海外投资风险防控与保障机制的创新发展”“涉华投资争端新趋势与典型案例分析”五个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张生在“欧盟经贸法律政策工具的新发展及我国的对策”议题下发言。他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和监管工具等角度考察中欧双边经贸关系,指出中欧经贸关系并非中国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同时取得单向优势,而是呈现欧盟对华货物贸易逆差、服务贸易顺差、对华投资存量优势与双向投资不足并存的结构性错位。其形成既受到宏观需求与经济结构、产业竞争力和跨国企业本地化的影响、也与市场准入、产业支持、欧盟经贸监管工具扩展以及外部冲击有关。中欧贸易投资再平衡不应追求双边收支机械相等,而应通过有条件改善市场准入与规则改革,促进双向投资,推动欧洲内部改革、加强中欧双边协商与多边规则转化、建立多维联合监测和争端预防机制等路径,实现整体“向上平衡”目标。

国际投资法专题研讨会创办于2007年,是关注国际投资法重点、热点问题的专家研讨会。20年来,研讨会适应改革开放之需,为我国国际投资法治建设和条约实践作出了积极的学术贡献,已发展成为我国国际投资法领域“政产学”相结合的重要论坛。


文|张生 杨菲

图|会务组

审核|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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