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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陈晨当选“山东大学十大优秀女大学生”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8-01-20        阅读量:

    日前,第一届“山东大学十大优秀女大学生”评选活动揭晓,我院陈晨同学当选。  

    本次活动由校妇委会、学工部、研工部和校团委共同举办,全校共有48位同学获得提名。经过认真审核,48位同学的事迹在“学生在线”网站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投票。这次评选邀请了各单位负责人、相关专家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根据评委和网上投票综合评定出陈晨等十位同学为“山东大学十大优秀女大学生”。

    举办本次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女大学生的示范作用,展示她们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女大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发奋成才,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陈晨,2004级法学院本科生,中共党员,曾任班级团支部书记、院学生会主席,连续两年获山东大学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三年级获山东大学校长奖学金,多次获得山东大学三好学生、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称号。2007年作为山东大学代表参加了由教育部和香港爱国人士共同举办的第八届海外杰青汇中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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