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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先生受聘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展涛校长对法学院提出期望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8-01-19        阅读量:

    1月18日上午,梁慧星先生受聘山东大学特聘教授仪式在法学院101报告厅隆重举行。校长展涛出席仪式,并为梁先生颁发了聘书。法学院全体院领导、教师和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了聘任仪式。齐延平院长主持仪式。

    梁慧星先生在讲话中回顾了自己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梁先生说,自己2001年来山东大学担任法学院院长,为山大法学院的发展作了一些工作。在任期间,确立了法学院的发展方向,使法学院的发展面向世界,不断提升山大法学院的知名度。着重强调学科发展,立足学院现有资源培养自己的学术带头人,为山大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作出了努力,并为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奠定了基础。期间,还培养了十余名法学博士和五十余名法学、法律硕士,现在他们大都成为理论界、实务界的优秀人才。梁先生感谢山东大学和展涛校长对自己工作的支持,感谢历届学院班子成员的努力合作,相信在新的院领导带领下,法学院一定会取得更大发展。

    展涛校长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梁慧星先生几年来的工作成绩,认为梁先生是山大法学院的一面旗帜,对人才的培养功绩卓著。展校长对法学院的发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希望法学院在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担承社会责任三个方面起到引领和表率作用。展校长说,法学院首先要坚持依法治院、搞好制度建设,并对其他学院的建设起到示范作用,这是讲求制度、权利、公平、正义的法学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法学院还要坚持以学生成长、学者发展为中心,归根结底就是关心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学者的发展,也包括关心管理者的成长,而管理者的价值体现在学生和学者的成长之中。法学院还要在担承社会责任方面作出表率。法学是最体现社会责任的学科,当前我国法制建设如火如荼,这是一个法学学者大有作为的时代,也是促进学生、学者成长的最好途径。法学院的老师们要有机遇意识,既要研究中国法治的现实问题,又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展校长说,一个学院的发展必须要有凝聚力,他希望每位老师都有团队意识,把个人发展和学院发展结合在一起,以学院发展为重。展校长最后再次对梁慧星先生表示感谢和祝福,期待梁先生继续为山大法学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齐延平院长感谢梁先生对学院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他说,我们要把追求卓越、追求一流作为学院发展目标,首要的是把山大法学院办成一所受人尊敬的法学院。在制度文化建设上,遵守规则和制度应是法学院的本份,要创造出一种相互尊重、包容,信奉公平、正义、规则的文化。在关心学生和教师成长上,要创造条件使人才培养质量有一个大的提升,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为教师和管理者的进修提供制度保障。法学院不但要担承社会责任,而且应该是社会精神的引领者、社会良知的守护者。而这些方面的基础均在于在学院树立正义,以做人基本原则的坚守作为制定制度的基础。齐院长最后表示,有梁先生的支持,有校长的支持,有各位老师和同学的共同努力,任何困难都不会阻碍山大法学院的发展!

    梁慧星先生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和《民商法论丛》主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有《合同法》(合著)、《经济法的理论问题》(合著)、《民法》、《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合著)、《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民法总论(修订本)》、《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二)》、《中国物权法研究(上、下)》、《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合著)、《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裁判的方法》、《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合著)等。作为核心参与人参加了包括《物权法》在内的诸多法律的起草、论证工作。他的学术思想对法学教育、立法工作、司法实践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国内外法学界享有很高威望,受到广泛的尊敬和爱戴。2001-2007年,梁慧星先生受聘担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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