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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木青法学博士生论坛第七期——王婵讲述“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7        阅读量:

5月24日,山东大学木青法学博士生论坛第七期于线上举办。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本期论坛由山东农业大学法学系教师侯圣贺主持,山东农业大学法学系教授汪栋老师和山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季晓东晓教授担任与谈人。



王婵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形成的基本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价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南。在未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做到“十一个坚持”的同时,正确处理好改革与法治、发展与安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重大关系。



与谈环节,汪栋教授就“十一个坚持”中的“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进行了深层次的解读,认为统筹好这两个法治建设是推动全球治理水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意,此外还应将民主集中制原则放到宪法的高度来作进一步的理解。季晓东教授立足法治文化的构建,围绕“党规国法协调发展的法治文化”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她指出党规国法的协调发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的组成部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发展,需要尊崇现代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构建有利于党规国法协调发展的法治文化。



论坛最后,主持人侯圣贺作简要总结并向与谈嘉宾致以诚挚感谢,表示论坛能强化师生间的学习交流,希望有志于相关研究的同学能够开拓视野,提高研究能力。


文/王婵 戴雨秾

图/李倩

审核/侯圣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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