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山东大学法学院2021年立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10        阅读量:

根据《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院近日将对资助项目集中组织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新申请项目,以及2021年度结项时申请延期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第三项如有须提供)

(1)《山东大学法学院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考核表》,3份;

(2)已完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3份;

(3)发表刊物的原件(考核结束后退回)、复印件(3份)。

2.电子版材料

邮件主题格式为:主持人姓名-2021年度硕士/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考核表-手机号。

附件电子版标注格式为:主持人姓名-2021年度硕士/博士创新项目中期考核表-手机号

3.提交地点

纸质版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张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zhangxiaomin@sdu.edu.cn

4.提交时间

2022年5月18日17:00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须完成提交。

联系电话:0532-58630519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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