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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莹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0        阅读量:

林莹

邮箱地址:linying0225@126.com


个人简介:

2008年2024年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现任北京一新能源电力企业北京九州恒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总监,同时兼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代表性荣誉:

在最高法院工作十六年期间,办案总数超过500余件,包括涉外案件在内的二审、再审审查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及执行异议、复议、监督案件。任执行局执行督导室副主任、复议监督室主任期间,并长期负责全国法院挂牌督办案件、专案等重大执行案件对下指导、督办工作,并长期负责全国法院仲裁裁决执行工作规范与指导。曾参与多部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起草,负责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执笔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刊载于《人民司法》;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起草制定工作。并多次牵头负责全国法院仲裁裁决执行相关工作调研,课题研究,形成《人民法院仲裁裁决执行问题调研报告》《网络仲裁裁决执行相关法律问题调研报告》等多项调研成果上报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部门。此外,还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等多部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在民商事审判,立审执协调,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办理,仲裁裁决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执行分配,执行破产衔接,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积累了丰富而专业的经验,多次被指派或受邀为国家法官学院、全国法院执行局局长培训班、各省高院法官培训、北京律师协会,以及多地仲裁委员会,各央国企、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北京市国资委作专题授课。2023年9月,作为审判业务专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西部讲师团,赴新疆等地开展巡回授课。2024年1月,本人承办的(2022)最高法执监109号案件裁判文书,获评“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颁发荣誉证书。


第一批校级合作导师 起聘时间:2025年6月 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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