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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08年第1次教授会议纪要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2-25        阅读量:

2008年2月24日,齐延平院长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08年第1次教授会议。

一、盖玉强书记传达了学校23号召开的新学期会议精神。2008年是山东大学的“人才年”。学校要求要围绕着学生知识与人格一体培养、关心教师发展、管理团队的水平提升以及实现上述目标支撑条件的建设、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四大方面进行创新性的工作。

二、会议讨论并修改了《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旨在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会议强调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对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教师,在当年职称晋升中一票否决,且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优。

三、会议讨论并修改了《法学院关于科研经费配套及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该规定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会议强调,院配套经费在使用上至少有五分之一左右用于经费负责人所带研究生的科研活动。

四、会议讨论并修改了《法学院学术会议经费包干规定》。规定鼓励广大教师参加学术会议,以增强教师与学术界的联络,了解学术前沿,开阔学术视野。会议强调会议经费分配的公平、公正,会议经费直接与上年度个人奖酬金挂钩。

五、会议讨论并修改了《法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规定在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制度之下,学院试行两人双签制度、每月财务汇总制度、教师定期查阅制度。旨在规范学院的财务活动,推动学院财务管理的公开与民主,充分发挥各类经费的效能。

六、会议讨论并修改了《研究生课程授课管理规定》,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以保证研究生教学正常秩序和授课效果。

七、会议讨论并修改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规则》以及《题库建设与保密规定》,以保证博士生招生的公平、公正。

八、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法学院鼓励教师出国进修访学参加学术会议办法》,鼓励没有出国经历的各位老师在保证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前提下通过各种途径出国进修,拓宽广大教师的国际视野。

以上规定将在24日下午全面教工开学大会上做一介绍,根据大家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将完整文本发给全院教师征求意见。

参加人:齐延平 盖玉强 周长军 林明 范进学 毛映红 李道刚 李道军 姜作利 冯殿美 肖金明 王德志

请假: 谢晖 王丽萍 柳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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