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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大学法学院“文康杯”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30        阅读量:

为了进一步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法学院与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决定共同设立“文康杯”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课题,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术研究与实践应用的综合素能。

一、申报选题

2026年度专项课题的申报选题为:《律师法》修改的重要主题与展望。

2024年5月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修改律师法列入预备审议项目。2025年司法部举行律师代表座谈会,提出“司法部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快推动修订律师法。”可结合申报选题,选择适当的研究视角,突出问题意识,开展具体研究。

、申报要求

1.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创新能力。

2.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为法学院正式在籍的硕士研究生(研一、研二)、博士研究生(博一、博二)。为鼓励积极申报,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的研究生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此外,鼓励研究生跨学院联合申报和交叉研究,但主持人应为法学院研究生。

3.每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专项课题。为保证课题质量,在研的学院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申报,确有研究能力和时间精力保障需继续申报者,由评审委员会统筹考虑当年申报情况后择优立项。

4.曾以相同或者相近课题立项和结项的,不能重复申报。

5.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毕业前,应当完成项目研究,否则,将项目终止情况公示。

6.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无学术不端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

课题管理

1.研究周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6年5月至10月,11月组织中期考核。第二阶段为2026年12月至2027年5月,组织结项,进一步完善课题成果,适时择优集结出版。

2.结项成果为提供15000字以上的结项报告,其中,字数统计以正文为准,不包括脚注、参考文献、致谢等。

3.申请结项时,主持人应当提交结项报告表、结项报告、知网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等结项材料。主持人应当保证结项材料符合知识产权要求,且不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

4.学院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查,评定结果是优秀、合格或者不合格。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课题不予结项。

经审查认定为“优秀”和“合格”的,准予结项,提供结项证书。

5.专项课题不得延期。到期后,若不能完成课题研究或者研究成果被认定为“不合格”,则不予结项。

6.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学术伦理,慎重使用AI辅助。如若使用,务必详细说明使用情况和辅助写作内容。如若存在学术不端、学术不诚信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项,并通报处理。

、成员管理

1.专项科研创新课题的主持人及其团队成员应当保持稳定,共同致力于完成课题研究。如确有必要变更的,由课题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签字,各团队成员均需签字并表示同意。

2.不论是主持人还是团队成员,均只能参与一个专项科研创新课题。如若出现一人参与两个及以上专项科研创新课题的情形,各专项科研创新课题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退出某一专项科研创新课题的人员,不得再加入其他专项科研创新课题。

4.每个专项科研创新课题的总人数(含主持人)不得超过6人。

5.不可将主持人转移给课题组成员。

五、经费资助

每年择优立项和资助,年度立项数量不超过20个。结项认定为“优秀”和“合格”的课题,对入选集结出版的研究成果的课题给予资助,资助经费为2000元。

经费主要用于图书购买、打印复印和调研差旅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申报方式

1.有意申报的同学,请填写《山东大学法学院“文康杯”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课题申请书》,将纸质版报送到华岗苑北楼法学院学工办110办公室吕老师处,并将WORD版发送到:wksduketi@126.com。其中,邮件主题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硕士/博士文康杯专项课题申报书。WORD电子版标注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硕士/博士文康杯专项课题申报书。

注意: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均不得体现导师或者指导教师的个人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信息。如若体现,则直接认定为相关资料不符合申报条件。

2.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后,不允许修改。若申报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审立项。

3.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吕老师 0532-58630275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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