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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教授受聘山东大学法学院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0        阅读量:

10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王利明教授受聘山东大学法学院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仪式在青岛海泉湾酒店举行。受聘仪式由山东大学常务副校长王琪珑主持。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山东大学副校长、青岛校区校长韩圣浩,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院长周长军及班子成员出席仪式。

仪式伊始,山东大学副校长、青岛校区校长韩圣浩简要介绍了王利明教授的职务及学术成就,对王利明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随后,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为王利明教授颁发聘书。王利明教授对受聘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表示感谢,谈到自己多年来与山东大学的渊源和联系,表示将为推动山东大学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并祝愿山东大学学科建设越来越好。

仪式上,樊丽明对王利明教授多年来对山东大学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期待王利明教授为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带来新思路和新面貌。她指出,目前山东大学学科覆盖面广,但发展深度还不够,建立健全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研究体系是未来山东大学的发展方向,在此背景下,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应当成为学科建设的抓手,起到进一步明确学科发展方向、推动学术水平提高的作用。山东大学即将迎来建校双甲子的节点,学校的发展重心要转变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各学科要创新发展思路和方法,提高学科水平和社会贡献度,以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

王利明教授简介: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专家小组副组长,提出人格权和侵权责任独立成编的观点为民法典所采纳。受邀两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三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讲座。


文/舒妍、杨小超

图/丁璇

审核/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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