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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周长军教授获评2021年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5        阅读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学团队表扬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9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网上公示等环节,法学院周长军教授获评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周长军教授曾在2015年获评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多年来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精心指导学生,关心学生各方面的成长,因材施教、立德树人。周长军教授自2000年聘任导师以来,指导各类硕士生和博士生一百六十多人,在长期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通过建立读书会与案例研讨会、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法律实践等系统化、质效化的研究生培养方法,对学生进行知识能力素养与心理道德教育,为学校、社会培养出了一批正直优秀的法律人才。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体现,旨在通过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树立优秀指导教师楷模,强化导师育人责任意识,引导研究生指导教师加大教育指导工作的投入,调动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教书育人和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计划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更好培养学术性强、专业性优的研究生。


文/蒋相钰

审核/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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