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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腾教授讲述新时代的刑事司法理念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9        阅读量:

9月16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鑫士铭法律实务大讲堂第五讲于华岗苑北楼一楼学术报告中心举行,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教授为200多名师生做了题为“新时代的刑事司法理念”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主持。



胡云腾教授首先强调了刑事司法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刑事法制建设和刑事法治改革。随后结合大量现实案例从四个方面阐释了新时代的刑事司法理念。其一,党领导司法的理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绝对领导,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其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人民的立场,关注人民群众的反应与需求,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强调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监督。其三,公正司法的理念。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贯彻落实新时代司法公正的新标准,即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重视个案的公正处理。其四,宽严相济的理念。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后,胡云腾教授提出了“三读”学习法——读书、读法、读案,希望法科学生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与谈环节,山东大学法学院柳忠卫教授从刑事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实现途径两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山东大学法学院付本超研究员结合自己曾经从事民商事审判的经验,指出刑事司法理念与民商事审判理念一脉相承,并再次强调了案例作为法治建设成果的基石作用。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学信认为,刑事司法理念是法律体系的金字塔尖,发挥着纲举目张、提纲挈领的重要作用。讲座最后,胡云腾教授热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周长军院长总结道,胡云腾教授讲述的新时代刑事司法的四大理念从另一个层面强调了刑事司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法科学生应当认真体会和掌握胡云腾教授提出的“三读”学习法,不断强化理论思维、规范思维和案例思维。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明瑞、李本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慧,法律出版社辞书•融出版编辑部主任朱峰以及青岛大学法学院部分教师、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等参与了本次讲座。


胡云腾,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著作40余部。在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均有重大影响。代表作《死刑通论》和《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是国内影响力最大的死刑研究著作之一。


文/罗程文

图/杨林

审核/周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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