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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涛教授讲述美国对外经济制裁的法律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05        阅读量:

2019年11月4日,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杜涛教授做客山东大学法学院,做了题为“美国对外经济制裁的法律问题”报告。本场报告由法学院黄世席教授主持,山东政法学院王立武教授作为与谈人出席了讲座。此外,山东大学法学院向力、田立、高乐鑫老师也参加了讲座。

讲座伊始,杜涛教授表示,最近两年随着中美贸易战的爆发,越来越多的同学在硕士论文选题时,选择国际经济制裁方面的题目,希望通过此次讲座,与大家分享一下,选择经济制裁方面的论文时,应该从哪个角度去写,哪些问题值得去写。



首先,杜涛教授以经济制裁的概念为出发点,阐述了多边经济制裁、单边经济制裁、美国经济制裁的特点及涉及的相关问题。在多边经济制裁模式中,杜涛教授用联合国安理会制裁为例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安理会制裁委员会”相关内容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方向。在单边经济制裁模式中,杜涛教授着重讲述了美国对外的经济制裁,美国的经济制裁主要是通过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进行,近期热议的“华为事件”、中兴公司案件都是属于美国对外经济制裁中的二级制裁。

随后,针对诸如保险公司、保险公会等当事人层面颁布自己的格式制裁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杜涛教授指出,需要利用国际私法中有关合同准据法的不同情形来判断是否适用。在国家层面,一般会采用制定阻断立法方式来禁止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禁止执行外国政府的命令等。阻断立法一方面保护了本国企业的利益,但同时也会给很多企业带来双重法律风险。

最后,杜涛教授总结,经济制裁越来越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首选工具,跨国企业必须做好风险防范,谨慎对待对外投资。



互动环节,杜涛教授、王立武教授就制裁管辖、联合国在成员国制裁适用问题、不可靠实体清单内容等进行了精辟的阐述。

与谈人王立武教授认为,从学科角度来看,国际经济制裁不仅是国际公法问题,更是国际私法问题。随后,王立武教授从国内合同法角度、国际公法角度、国际私法角度对国际经济制裁谈及了自己的看法。

讲座最后,黄世席教授总结到,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呈现融合的大趋势,将三部分内容融会贯通才能有效应对国际新形势下的各种争议问题。



主讲人简介:杜涛,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金砖国家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比较法学(AIDC)会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比较法等。





文/杨钊

图/徐豪

审核/黄世席

编辑/史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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