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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第七十二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26-10-19        阅读量:

10月16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第七十二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美国金门大学国际事务副校长、王永刚教授以“Beyond Citizenship: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s of Foreign Persons and Foreign Corpor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付本超教授主持;法学院王丽萍教授,助理研究员程龙,涉外律师、校友王晨曦担任与谈人,三十余名学生参加。



王永刚围绕外国自然人和公司在美国的宪法权利等议题展开阐释。他结合Yick Wo v. Hopkins等案例指出,外国人获得宪法保护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权利主体与美国联系的紧密程度;并通过U.S. WeChat Users Alliance v. Trump等案例,分析了公司权利与用户权利的区别。最后,他认为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形适用严格审查、中层审查等不同审查标准,而相关争议背后往往交织着复杂的法律规则。



与谈环节,王丽萍从民法视角探讨了宪法权利和民事权利的关系,程龙对法学课程的学习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王晨曦就涉外法治领域的学习路径、能力培养方向等问题提问,王永刚逐一回应,并给出了针对性建议。


文 | 范镜心

图 | 徐安琪

审核 | 付本超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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