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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综述 |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举办第五次代表大会暨2025年学术年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1        阅读量: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治理的部署要求,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暨2025年学术年会5月17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孟斌、研究部主任张耀国到会指导换届工作。来自多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来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山东省历山监狱、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共青团山东省委以及其他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来自淄博德志学校等专门教育机构和多家社区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媒体朋友等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王丽萍教授主持,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书记、所长马霄鹏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

张耀国主持换届大会,宣读了山东省法学会关于同意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换届的批复。会议按照《山东省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全票通过胡常龙同志为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马霄鹏同志为常务副会长,苏春景等五名同志为副会长,段君尚同志为秘书长,冯俊伟等10名同志为常务理事,潘侠等53名同志为理事。新当选会长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法学院胡常龙教授作会议发言。孟斌对本次换届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祝贺,同时对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上一届理事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孟斌强调,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未成年人的犯罪治理和权益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然后从政治引领、理论研究、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换届大会结束后,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研究”理论研讨会召开,学术研讨包括四个单元。

第一单元由胡常龙主持,主题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烟台理工学院副校长苏春景教授、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顾问王长征分别从“犯罪青少年的三预机制”、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中的责任、传承和发展等方面剖析原因、提出展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共青团山东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盛振凯,山东省历山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赵鸿雁从实践出发,以诸多鲜活的案例、数据展现了山东省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的现实情况。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孙杰副教授从多方协同的角度,提出构建多层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惩治体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挂职)、山东大学法学院黄士元教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姜欣进行点评,呼吁更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中。

第二单元由马霄鹏主持,主题是“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程序规范化问题”。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行进、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杨秋兰分别以“律师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角色与贡献”和“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在实践中的应用问题”为题发言。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倩结合自身的基层工作经验,分享了周村未成年人检察“四个一工作法”的开展情况与成效。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牟江涛、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专委会副主任刑波围绕“未成年人司法当中的合适成年人制度”和“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发表独到见解。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教授认为,五位嘉宾分享的实务经验为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程序规范化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样本和参考。青岛大学法学院王静教授在点评中提出,要坚决捍卫程序正当,各司其职、尽职履责。

第三单元由赵鸿雁主持,主题是“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问题”。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潘侠副教授从力量整合、教育体系、制度实效三方面论述了关于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治和保护。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专委会副主任陈刚从自身工作中提出四点建议,认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是法律工作者的共同使命和责任。济宁市强制戒毒所指导员袁烨认为,应当从戒毒所的任务出发、并借助阳明心学加强罪错未成年人的专门教育。淄博德志学校副校长刘振云依据德志学校的特色,以“青少年犯罪治理中专门学校数字化建设的发展路径”为题介绍了德志学校在未成年人专门教育中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顾广义认为,世界本身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应当全面看待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山东高桥律师事务所主任薛山提出,菏泽的安骥学校是目前专门教育领域的优秀代表,对于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需要多方联动、多举并进。点评环节,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吴小帅教授认为,面对罪错未成年人既要有霹雳手段的理性,更需要菩萨心肠的温度;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山东大学法学院段君尚助理研究员提出,专门教育发展应重视主体多元化、内容个性化、管理规范化、技术理性化,期待研究会各位理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单元由姜欣主持,主题是“社会调查报告规范化问题”。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姜南、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丽、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宋京红三位审判业务专家分别以“以规范社会调查报告为抓手,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防线”“守护少年,从家开始”“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社会调查报告的规范性问题”为题汇报社会调查报告的规范化相关问题。国浩(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向东,分别从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调查程序、调查内容等层面指出实务中的相关问题。北京市东卫(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文秀、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峰,从律师实务工作的角度论述了社会调查报告程序规范化的现实困境,并提出了破局路径。山东省历山监狱三级高级警长赵东对本单元七位发言人的汇报进行精彩点评,提倡共同努力,为预防青少年犯罪作出贡献。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副院长彭俊磊副教授用“同”“新”“援”三个字对本单元发言进行概括,希望法律职业共同体聚焦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犯罪预防。



会议最后由胡常龙作总结发言。他提出,本次研讨会聚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研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青少年保护的生动体现。本次年会既有基础理论的研讨,又有实践经验的交流,加强了理论与实务的沟通和联系。胡常龙认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除了加强传统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还应运用世界眼光看待中国问题,吸纳世界法治发达国家未成年人治理过程当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还要与时俱进,适应数字化、智能化、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本次研讨会的顺利举行,为持续深化山东省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理论研究、推进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 | 苏伟康 孙宁宁

图 | 刘杰

审核 | 胡常龙 段君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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