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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七十六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8        阅读量:


5月17日,“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七十六期在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明以“违约救济的新发展”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讲席教授谢鹏程主持,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金堂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刘经靖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百余名师生参与此次论坛。



讲座伊始,王利明聚焦于违约救济理念,点明我国《民法典》第584条确认的填平原则兼具救济非违约方损失与限制过度赔偿的双重功能,并剖析该原则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中的适用差异。继而,王利明结合具体场景说明衡平原则对填平原则适用的弥补价值,同时以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不同条文为例,深入阐释了预防原则的价值和表征。随后,王利明围绕合同解除制度的新发展,分别对基于违约的法定解除及以当事人合意为核心的协议解除展开分析,并结合经典案例详细解读合同司法终止规则,探讨其构成要件及其不同于情势变更的特性。此外,王利明强调在计算可得利益时应扣除合理成本,以替代交易规则确定可得利益损失,进而解析替代交易规则在继续性履行的金钱债务合同中的特殊之处。针对违约方获益情形,他在区分违约与侵权的基础上阐述了有限返还规则的适用要点。最后,王利明针对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损失认定和违约金调整规则等内容展开了系统性阐释。



与谈环节,王金堂强调应以规范逻辑的精细化阐释与实践导向的规则整合为路径。刘经靖认为应注重通过动态系统论视角开展体系化的民法学习。张平华聚焦于侵权与违约的获益返还分野,主张应在立足于民法典制度体系之上兼顾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互动环节,王利明就师生提出的问题予以耐心解答。



在讲座开始前,山东大学副校长王美琴教授亲切会见了王利明,对其长期给予法学院的关心支持和此次专程前来讲学表示感谢,并就法学和密码与数字安全的交叉领域合作的可行性进行探讨。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谢鹏程、张平华等共同参加会见。


文 | 张鹏飞

图 | 罗雨桐

审核 | 刘建臣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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