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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智航教授讲述法学本科生的基本素养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7        阅读量:

12月6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第十一期于华岗苑北楼顺利举办,本次讲座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郑智航教授以“法学本科生的基本素养”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孙潇天主持,一百余名师生参会。




讲座伊始,郑智航将大学本科生活与高中生活进行对比,强调大学教育的独特,以此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从三个层面鞭辟入里地展开论述。



首先,对于大学到底是什么,郑智航从大学的“大”和“学”两个角度进行回应。他指出,大学之“大”非指的是面积大亦或楼房大,大学之“大”在于有大德、有大爱、有大学问、有大师。大德一方面指的是大学应当具有的担当民族责任的德性,另一方面则强调大学应与道德成为共同体;大爱指的是大学培养的学生不仅要爱自己的父母、爱自己的同学,更要爱我们的祖国、爱整个人类;大学问,第一是指会提问的人,第二是指有深邃思想的人;大师指的是大量的学术大师,他们既有大的学问,又有大的思想。郑智航认为,大学的“学”体现在八个方面:大学是自由的乐园,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大学是新民的摇篮,大学的使命在于培养具有良好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以及法律思维的新民;大学是社会的灯塔,是传递价值观的地方,有助于大学生接受思想的熏陶;大学是创新的活水,有助于大学生树立危机意识,培养新的见解;大学是真理的福地,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怀疑的精神不断追求真理;大学是知识的源泉,有助于大学生对生产、创造、运用以及交换知识;大学是道德的高地;大学是良心的堡垒。其次,对于法科生应具备的基本素养,郑智航指出,第一,法科生要把自己培养成一个人,一个具有人格、人性、人样以及人生的人。人格中最重要的是人的尊严,站在法律人的角度,人格是指法律人的行为要符合法律的基本要求;人性是指人的内涵,法律的起点,是尊重人的自然欲望和需求;人样是指人的外在行为,法律人应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人生是指人的时间性,法律人应将法律当作一种生活方式、存在样态。第二,法科生应当掌握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记忆能力,当然还应该学习其他学科。第三,法科生要养成法律的智慧,学会进行利益间的衡量。第四,法科生要具有法律悲天悯人的情怀,实现正义与公平。第五,法科生要培养法律思维,包括权力服务于权利的思维、规则性思维以及法律解释的思维。最后,对于第三个问题,即法科生应如何养成基本素养,郑智航指出,法科生一方面要树立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要关注法律现象、理解法律符号、掌握法律概念;另一方面则要朴实一辈子,要多读书、多思考、多讲理,讲理时应当有思想、合逻辑、重语言。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旨在引导法学学子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探讨法学各学科的经典及前沿问题,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主讲人简介:郑智航,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大数据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在法理学、法社会学、人权法学和司法学等领域成果颇丰。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或摘要近三十篇。出版《法律内在逻辑的基调演变》《适当生活水准权研究》和《法学的魅影》著作。曾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教育部第八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奖项十余次。


文 | 刘嘉雯

图 | 杨林

审核 | 董雪梅 郑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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