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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宏俊教授讲述从孙杨案看国际国内反兴奋剂法律规则的适用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5        阅读量:

11月22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山大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十六讲之“从孙杨案看国际国内反兴奋剂法律规则的适用”于线上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马宏俊教授主讲,山东大学法学院黄世席教授主持,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反兴奋剂仲裁员、首都体育学院韩勇教授,运城学院科技产业处、研究生处处长陈华荣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姜世波教授担任与谈人,近一百名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马宏俊从规范层面分析了孙杨案的事实,认为孙杨案对我国体育法的完善,特别是反兴奋剂相关法律规则的完善有着重要的启发价值。讲座主体部分围绕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法律体系展开,马宏俊指出《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其两个附件是该框架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此外还有八个标准即《签约方合规国际标准》《教育国际标准》《禁用药物清单》《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检测与调查国际标准》《实验室国际标准》《结果管理国际标准》《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这一系列相关的文件均具有国际法的效力。此外,行动指南一类的文件,由于没有达到相应的法律效力层级,属于被推荐或被参考的范畴。至此,反兴奋剂的法律法规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既有国际公约、参照执行的相应文本,又有一些示范条款、推荐标准,还有因解决兴奋剂纠纷产生的一系列方法。随后,马宏俊将视野转向国内,提出我国现行反兴奋剂规则体系主要由体育法、刑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及制度性文件这五部分组成。马宏俊认为,我国体育法制的发展起步不晚,在国际上居于领先地位,我国体育法的制定颁布、反兴奋剂条例的出台、反兴奋剂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都恰逢其时。目前,我国反兴奋剂规则的主要任务是建构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有序衔接。马宏俊从比较法视角进行考察,提出了三点衔接建议:一是参照国际规则,明确反兴奋剂工作的检查检测、结果通报、处罚和救济程序,在反兴奋剂规则中贯彻程序正义理念;二是对反兴奋剂听证事项加以规定,特别是对证人交叉询问和检查官提供证词方式等问题进行具体规定,以保障兴奋剂听证制度的权威性;三是重视运动员人权保护方面的问题,实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



黄世席对主讲嘉宾致以诚挚感谢并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点评,他认为孙杨案对中国体育界意义重大,法律人应该用法治思维思考,正确理解和适用体育法规则。韩勇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检测兴奋剂行为与保护运动员个人权利的冲突展开分析,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通知程序的正当性、适用规则的准确性等方面提出质疑。陈华荣以维护法律公平公正原则、完善规则细节和落实规则执行为出发点谈了自己对案件的见解,提出加强对国际体育仲裁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但是需理性看待国际体育仲裁规则的设计和执行上的漏洞。姜世波表示,体育法是一门综合诸多门类的法律,反兴奋剂规范研究以往更关注国内法规范,近年开始重视国际体育规范的研究。姜世波希望有更多法律人才开展体育法相关研究,为推动国际反兴奋剂制度和中国反兴奋剂规则的完善做出贡献。最后,马宏俊对各位与谈人提出的观点一一进行了回应。



主讲人简介:马宏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体育法治研究基地主任、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反兴奋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多次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在国际会议及国内的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学术专著3部。


文 | 李冲

图 | 李冲

审核 | 董雪梅 郑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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