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齐延平院长结束对香港各大学访问回济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8-02-22        阅读量:

    2月17日至20日,展涛校长、樊丽明副校长率山东大学院长访港团依次访问了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高校。各大学校长会见了代表团全体成员,部分大学校长与展涛校长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

    我院齐延平院长在港期间除参加访港团的集体活动之外,还分别与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进行了工作交流,并拜会了部分知名专家。18日上午,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凌兵教授与齐延平院长就今后两学院间学术交流、学生互换、学者互访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初步确定今年5月下旬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组团访问山大。在中文大学期间,齐延平院长还陪同展涛校长看望了在中文大学访问的胡常龙副教授及我院的交流学生。

    19日上午,齐延平院长访问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资深大律师、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教授明确表示支持齐延平院长的建议,鼓励法律学院的教师利用假期和学术休假时间到山大授课、讲学,也愿意接受我院教师到港大进行短期访学,并邀请我院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和学生申请到港大攻读学位,港大将利用香港教育资助委员会的资金提供全额奖学金。副院长张宪初教授、傅华玲教授参加了会谈。6月中旬,港大将组团访问山大法学院。港大前院长陈弘毅教授利用午餐时间拜会了齐延平院长,并表达了到山大讲学的愿望。

    19日下午,齐延平院长访问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学院顾敏康副院长、中国法与比较法中心主任林峰博士代表王贵国院长与齐延平院长进行了工作交流。齐延平院长对法律学院过去几年在接受我院教师访学等方面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法律学院表示,除了在此方面愿意继续提供大力支持外,希望开拓合作空间,尤其在学者互访授课、联合培养研究生、城大内地招生、联合举办学术研讨会等方面应当有一个全面规划。双方商定由我院副院长范进学教授和城大中国法中心主任林峰博士组成联合工作组,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并着手起草两院的全面合作协议,6月份城市大学组团到济南签署协议,下半年山大法学院组团到城市大学参加学术交流。我院兼职教授、城市大学国际合作处处长朱国斌教授利用接待展涛校长的间隙,专门与齐延平院长就两校法学院合作事宜交流了看法。城大的於兴中教授在18日晚宴请了齐延平院长。

展涛校长与我院交流学生合影

齐延平院长与港大法律学院陈文敏院长进行工作会谈

齐延平院长与顾敏康教授、林峰博士合影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