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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办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7-11-21        阅读量:

    11月17日,由我院主办的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在山东省法官学院召开。来自全省高校和研究机构及法务界的专家、学者70多人参加会议。年会开幕式由民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董翠香副教授主持,民商法学会会长刘保玉、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教授分别致辞。刘保玉会长在致辞中重申了年会的意义和年会要达到的预期目的,希望与会代表加强交流,保证会议成效。肖金明教授首先代表年会承办单位对年会召开表示祝贺,并感谢全省民商法学界专家、学者对山大法学教育特别是民商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关心和支持,然后代表省法学会对民商法学研究会的学术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民商法学研究、民商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希望民商法学界关注十七大政治报告,关注私有财产保护与物权法的实施、创新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社会和谐稳定与社会矛盾多元解决机制与民法思维、经济贸易全球化与中国商法挑战、社会建设与民法发展的机遇,对十七大政治报告作出专业解读,从而把握民商法学研究走向生活和实践的方向和途径;希望民商法学研究贯彻全面发展的观念,逐步改变民强商弱的局面,进一步加强商法学术队伍建设,重视商法基础理论研究,提升保险、海商、票据、破产、公司证券整合为一个商法体系的能力;希望民商法学界继续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传统,促进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对话和沟通,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术的生命力;希望民商法学界坚持开放的观念,加强与其他学科的交流与合作,从亓玉玲案件、农地征用、城市拆迁、物权法立法过程中的争论到当前物权法实施细节,寻求民商法与公法学的交叉研究领域,实现理论创新。

    在为期一天半的学术讨论中,专家、学者围绕民商法的热点问题、物权法实施过程中的焦点问题展开了广泛和深入地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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