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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金明常务副院长访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7-11-19        阅读量:

    8月2日,常务副院长肖金明教授访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博士、我院兼职教授、青岛中院副院长刘青峰博士、我院校友、兼职教授高益民博士会见肖金明教授。邹川宁院长感谢山大法学院为青岛中院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充分肯定了山东大学法学院高层次办学的优势,对山大法学教育质量和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肖金明教授感谢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在网络教育、本科生专业实习、研究生合作培养等方面对山大法学教育的支持和帮助,充分肯定了双方在学术合作领域取得的良好效应,期望邹川宁院长、刘青峰、高益民副院长继续关注和支持山大法学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推动青岛中院与山大法学院在更多领域的合作。我院胡常龙副教授参加了会谈。

    在访问期间,肖金明常务副院长还看望了在青岛中院工作的校友,并与他们就校友网络建设、校友返校活动等话题进行了广泛讨论。青岛中院的校友大部分已经成为业务骨干,他们非常关心并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和推动学院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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