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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洽谈校地合作事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0        阅读量:

12月9日,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校地合作恳谈活动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华岗北楼101会议室举行。青岛市崂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文建,青岛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王宪军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院长周长军,党委副书记董雪梅等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主持。

会议伊始,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对青岛市纪委监委、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法学院在纪检监察领域的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随后,会议围绕校地合作事宜以及相关主题展开。青岛市崂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文建表示,期待通过深度的校地合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崂山样板。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围绕双方合作意愿、合作优势与合作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释。

会议最后,周长军院长进行总结,希望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保持密切沟通,山大法学院愿为服务青岛法治建设贡献山大智识力量。



文/戴雨秾、赵恒

图/杨林

审核/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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