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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颖教授讲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4        阅读量:

12月2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论坛在线上举办。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教授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问题研究”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本次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崔立红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毛映红教授和王笑冰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首先,杜颖教授以《商标法》第22条为根据介绍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意义,并以“中财龙马”为例,详细阐释了商品分类和商标之间的关系。杜颖教授通过“法律服务”“卫生美容服务”等案例,具体介绍了类似群的概念以及交叉检索的成因。其次,杜颖教授从个案认定说、区分表优先说和参考说出发,深入探讨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作用。区分表具有参考价值,要结合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认识综合考量。再次,杜颖教授提出了突破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两种情况。裁判者主要从类比的距离、地理距离、商标的独创性和相似程度、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注册人或使用人的主观状态、功能等六个因素进行考量。最后,杜颖教授指出,目前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领域,商品零售、批发与第35类“推销(替他人)”的关系以及“互联网+”时代商品类别的认定问题成为热点话题。在处理区分表时,应当坚持兼顾效率和公平原则以及分类施策原则,以消费者认知和市场样态为根本依据。

与谈环节,毛映红教授谈到个案中突破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情况增多的影响,这体现了突破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诸多考量因素,加强了对权利人合法利益的保护。王笑冰副教授则从主客观结合说出发,指出区分表具有客观性和标准的统一性,但商品本身是否构成类似是极具主观性的,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理解和分析。

讲座最后,主持人崔立红教授对杜颖教授表示感谢,并就GAP案分享了自己的观点,肯定了分类施策的必要性。



杜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商标协会理事、中企商标鉴定中心专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研究基地研究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文/胡瑶琪

图/刘妍秋

审核/崔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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