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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一姝:朝乾夕惕促法治,温暖聆听诉民情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0        阅读量:


[人物名片] 孟一姝,山东大学法学院2006级硕士研究生,现任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先后被授予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山东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入选首批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实务类人才库和全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人才库,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初见孟一姝师姐,她俨然是一副娴静、亲切的邻家大姐姐模样。正是眼前这位娇小瘦弱的80后女孩,恪尽职守至今,为百姓撑起了一片正义的天空,用公正廉明谱写正义与忠诚,用坚定信念诠释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用无悔青春照耀金灿检徽。

提及为何选择法学专业,孟一姝坦言,受幼时观看的律政剧中运筹帷幄、唇枪舌战的法律职业人形象的影响,她年少时就有一个法律梦。2002年高考结束,孟一姝顺利考上了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梦想照进了现实。她仍记得开学的第一节法理课上,陈金钊教授对法字起源的精妙讲解:公平如“氵”,配以能明辨善恶的上古神兽“廌”,再添上祛除罪恶的“去”,这便是古文的“灋”字。古人对“法”浓缩了追求公平正义的愿景,传承至今,公平正义仍是现代法律的追求。“明是非、辩善恶、卫公正、守正义”,是她最初树立的法律信仰,在实现信仰的道路上,孟一姝从未停下脚步,她怀着对法学满腔的热爱孜孜不倦地学习,终如愿被保送至山东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

2006年,孟一姝踏入了山大洪家楼的大门,开启她的研究生生涯。在法学院的求学时光中,孟一姝深觉学会“像法律人那样思考”是她在法学院收获的最宝贵的东西。研二那年,经导师推荐,孟一姝参加了国家卫生部联合培养项目,这是她第一次离开象牙塔踏入社会。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孟一姝被分配到政策法规司,参与卫生医药标准的起草备案、卫生领域的自贸区谈判等工作。在参与卫生部具体草案的起草工作中,从前期调研到条文编纂,孟一姝第一次尝试将法律思维运用于实践。正是这段经历,让孟一姝不仅提前熟悉了政府机关工作的特点,更使她坚定了未来从事法律工作的信念。

2009年,秉持“经国纬政、法泽天下”的使命,孟一姝来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初始,孟一姝被分配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这对学习刑法专业的她而言是个很大的挑战。

“困难不能阻碍我追求理想的脚步”,她用夜夜秉烛的努力来弥补专业上的不足,用虚心请教弥补经验上的欠缺,孟一姝渐渐掌握了审查处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技巧和能力。2015年初,孟一姝办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某汽修厂员工车某擅自驾驶客户送修的小客车将申请人王某撞成重伤,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要求车某和汽修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由车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汽修厂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车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判决支持的100余万元赔偿款,王某实际仅获赔1万元。王某因重伤一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由其丈夫全天护理,全家无收入来源,生活极其困难。孟一姝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汽修厂对客户送修的车辆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汽修厂作为车辆管理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遂以该意见提请上级院抗诉。该案经过再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酌定由汽修厂承担30%、车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王某治病急需的30余万元救急款终于有了着落。能够让当事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孟一姝感到非常满足和欣慰。孟一姝说,“身为检察官,更应秉公执法,持之以恒,一丝不苟。”正是因为在每个案件中秉持公正,在每个案件中沉淀积累,令她终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专业检察官。

“任不重,无以知人之才。”2014年检察系统举办首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过慎重研究,决定派综合素养过硬的孟一姝参赛。刚休完产假的她,在家庭与事业之间选择了后者,毅然参赛。备赛阶段,孟一姝整理的学习笔记有20厚本之多,比赛期间,她披荆斩棘,从全市第一到全省第一,顺利晋级全国比赛。全国比赛设置了三个环节,基础知识考核是竞赛的第一关,“丘山积卑而为高,江河合水而为大”,前期积累的法律知识得以展现,孟一姝灵活应对、顺利通关;随之而来的案例审查竞赛,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敏捷的思维反应和从容自信的气度,结合以往办案的经验,她再次过关斩将;最后的案件答辩环节,参赛者需针对抽选案例制作幻灯片,进行案件讲解并阐述审查意见,同时需灵活应答评委提出的刁钻问题,这对参赛者的综合业务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虽然时间紧、要求高,但孟一姝凭借多年的专业积淀和充分准备,在比赛中大放异彩,不负众望,荣获“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和优秀法律文书制作奖。

2015年,凭借着出色的业务能力,孟一姝被委任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成为民行科科长后,她对检察官的工作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一姝说孟德斯鸠的这句名言是对民法精神最好的概括。在审查一起劳务纠纷案件时,申请人徐某因常年提供家政服务造成严重腰伤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但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件审查过程中,徐某数次打电话给孟一姝倾诉苦衷,甚至一瘸一拐来到孟一姝的办公室申诉。孟一姝始终耐心倾听,适时劝导,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检察官的真切温暖。孟一姝也经常和身边人说:“你处理的每一个案件对于自己来说可能只是日常工作的短暂一瞬,却可能会改变别人的一生。”秉承审慎办案信念的孟一姝,春风化雨般温暖了每个当事人,将人文关怀融入办案,让司法显露出了温暖和人情味的一面。

从检11年来,孟一姝共办理各类检察案件四百余件,办案数量和质量始终在全市名列前茅,在案件处理中,她不单单只遵从前辈们审查三条“证据锁链”的传统方式,还积极参加创新理论研讨会与前辈碰撞思想,将自己对办案工作的思考形成文字,最后归纳形成了独特的“四对照”审查方法,即采取将起诉状与答辩状对照、申诉状与反驳意见对照、各方证据与案件事实对照、庭审笔录与判决书对照的方法,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审查。经过一段时间的推广,取得了良好效果。科里的同事都说:“有了孟科长这套方法,我们办案的效率和质量提高了一个档次。”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检察机关除了要履行好传统的法律监督职能外,还面临着开展公益诉讼这一新的挑战。“为民着想民方敬,公益诉讼是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制度设计,更需要检察官主动监督。”孟一姝在带领团队走访排查公益诉讼线索时发现,辖区某村约70余亩耕地存在被人为破坏未复耕的情况,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孟一姝带领同事多次勘察现场、走访村民、查阅大量法律法规规章,最终认定相关行政机关未履职到位,造成某建设单位将承包的耕地填放建筑渣土,破坏了耕地资源。孟一姝经过逐级汇报审批,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职,使该宗耕地完成复垦验收。耕地复垦后,村民们专程道谢:“土地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检察官就是我们的贴心人。”经过此案,孟一姝深切领悟到过去的坐堂问案、书面审查已经不适合公益诉讼办案的新要求,公益诉讼必须俯下身子多方调查,了解案件的全貌,挖掘案件的真相。

“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更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对检察官提出了新要求。只有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才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公益诉讼检察智慧、检察方案、检察力量,才能为更好地实现法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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