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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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获法理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6年,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理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上一条:1995年,获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下一条:1999年,招收首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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