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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刑事法论坛”第三期学术论坛成功举办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7-11-07        阅读量:

    11月6号晚,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齐鲁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齐鲁刑事法论坛”第三期学术论坛在山东大学法学院101 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

    本期学术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于改之副教授主讲,主讲话题为:《社会相当性理论之提倡》。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伶俐教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秦秀春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周长军教授分别从学术和实务的角度出发对于改之副教授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山东大学法学院周静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论坛。

    于改之副教授对德日刑法理论中的“社会相当性理论”进行了全面地介绍和分析,给满堂师生奉献了一桌丰盛的精神大餐。于老师的演讲分为四个部分,分别阐述了社会相当性理论产生的理论背景,社会相当性理论的意涵,社会相当性理论之证成,社会相当性理论在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死刑问题、危险行为的正当化根据等方面的运用。

    三位点评人随后对于改之副教授的演讲进行了深入的点评。曲教授既肯定社会相当性理论能够解释很多传统刑法理论中无法解释的问题,也指出了该理论的不足,比如,在我国现实中,普通社会公众的话语权不足,因而“社会通念”标准的适用可能难符其实。秦秀春博士在肯定该理论基本方面的基础上,举出司法实践中发生的一些疑难案例来说明该理论的不足之处。周长军教授肯定了社会相当性理论在实现刑法谦抑、强化公众认同以及用于解释刑事和解的理论根据等方面所可能具有的积极意义,同时,结合一些经典案例对该理论在规范违反说与法益侵害说发生冲突时应当以何者为准进行处理表示了一定的疑问。

    于改之副教授最后对三位点评人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理论解答,并热情的回答了听众的提问。

    本次学术论坛的嘉宾既有学者,又有法官,体现了各种观点的搏击。本次学术论坛气氛热烈,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论坛在听众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山大法学院2006级法学硕士  祝圣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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