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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生:法学研究经历给我的思与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3        阅读量:



[人物名片] 王新生,山东大学法学院2000级硕士研究生、2005级博士研究生,历任临沂市经信委主任、山东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现任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回忆山大时光:重返校园使我能更好的面对工作

初见王新生是在山东省政府门前,刚刚结束一个会议的他虽略显疲惫,但仍十分热情与亲切。我们没有选择严肃的会议室,而是来到了百步之外的大明湖畔,在一个凉亭中开始了“唠家常”式的访谈。

为什么来到山大法学院?这是我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它也打开了王新生的话匣子。二十多年前,本科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的他已是一名公务人员,主要负责企业法制方面的工作,驱使他重回校园的最大动力就是“渴望知识”。随着工作的深入,他越发觉得自己需要系统的法学知识和正规的法学教育,于是毅然决然地重新“回炉”,到山大法学院攻读硕士、博士。

十几年后,王新生仍对完成博士论文期间的故事记忆犹新。他说:“在法学院读书的几年,我认为收获最大的就是为博士论文而进行的研究,怎么发现问题、怎么思考问题、怎么深入进去,这些思考令我日后的工作受益匪浅。”时至今日,他仍然坚持用钻研课题的态度来面对日常工作,用做学术研究的方法来应对各种困难,这是学术研究带给他的无价财富。

感念山大精神:法学学习让我学会研究具体问题

山大精神究竟是什么?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聊到这个问题,他坦言道,他心目中的山大精神,是在六年的研究生学涯中所收获的“一种力量”,具体而言便是真正学会了研究具体问题,可以“四两拨千斤”。

访谈中,师兄两次提及苏力教授,“少一点不着边际的宏大叙事,从小处着手研究微观具体问题”,博士期间在郝铁川教授指导下进行的关于“习惯性规范”的研究让他对这句话领会颇深。“不浮于表面,才能发现问题;善于抓核心,才能解决问题”,这不仅是他十几年来学习、工作的真切体会,更是给我们的谆谆教诲。

一篇十万字的博士论文写就,绝非一朝一夕。“习惯到底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发挥着什么作用”是他研究的基础,于是他从我国50年代的立法开始梳理,通过大量的信息检索、详细的文献梳理、扎实的深入研究,最终肯定了习惯性规范的意义与价值。谈及研究的过程,他认为真正深入进去做细致的研究是关键,王新生说:“我们面临的问题可能很多,但核心问题、核心理论、核心观点却并不多;同样,表面上的工作可能很多,但只要明白抓住哪一条线、动哪一个穴位,就可以对问题有整体的改观。”

传递山大价值:母校能做的还有更多

王新生谈到,山东大学作为山东最具影响力的高等院校,除了提升自身科研学术水平外,更应当发挥“头雁”作用,服务山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和省工信厅的工作内容,王新生师兄希望母校能积极调研实际问题,提出切实解决办法。

聊到具体工作,师兄专业又细致,给我们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现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过程中,要求对传统产业腾笼换鸟、对现有产能减量置换。而在具体工作中,产能为什么可以交易、交易的产能指标到底是谁的、政府是否有权力设定产能置换比例、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否进行转让和交易等问题都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产能问题从理论上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的范畴,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和解决方案。”

寄语山大学子:法学学习关键在于规范意识和法律思维

访谈的最后,我们希望王新生师兄能为法学院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他结合自己孩子的职业选择经历,认为法学有很大的职业发展空间,不论今后是否从事法律相关的职业,通过法律的学习形成法律思维、底线思维,是任何岗位都不可或缺的素养。

结合自身工作,师兄也表现出深深的无奈。他谈到:“目前很多问题的解决是靠临时性政策而非稳定的法律,缺乏相应的规范意识、顶层设计,而且“一些法律法规适用条件、法律后果也不甚完善,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的理念还没有真正贯穿其中”。“遇到事情不是临时研究解决方案,而是看现有的法律框架能否解决问题”,让自己做每一件事都能有遵循和依据,这应成为每一个法学学子的行动准则和追求典范。

短短半小时,访谈结束了,师兄又返回了办公室继续工作。作为山东省产业政策法规方面的专家,王新生分享了他在法学院就读期间养成的研究方法和法律思维对工作的重要意义。他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宝贵的成功经验,让我们领略了一位专业、务实的山大学子之风采,更对山大法学人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正如他最后送给我们那句话,我们终将会成为山大更加优秀的校友,我们相信也期待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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