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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0-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青岛市公证处成立于一九五六年,是山东省成立最早的公证机构。二○○七年八月一日与原青岛市第二公证处合并且更名为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从而组建了山东省公证行业的航空母舰,实现了青岛市公证资源的整合。全处现有执业公证员40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者过半,是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善钻研的富有战斗力的队伍。 多年来,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及其前身充分发挥沟通、服务、监督、证明的职能作用,为岛城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维护了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新时期,该处致力于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公证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技能得以迅速提升,办理了奥帆基地建设国际招投标、海湾大桥建设招投标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公证;在不动产交易、资金监管、保全证据、电子商务等公证事务方面均开全省之先河;在婚姻家庭事务公证、金融信贷事务公证、公司事务公证等方面成绩显著。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在加强业务开拓的同时,特别注重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在慈善捐款、法律援助、免费咨询、社区服务等方面不遗余力;对内,讲求同声互助、和谐共存、构筑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和文化氛围,从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先后被青岛市司法局授予市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光荣称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部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被山东省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招 聘 简 章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拟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

2、拟招聘人数: 3 名;

3、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4、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或法学专业,民商法、民事诉讼法专业方向优先,有良好的法律功底;

5、具备敬业、诚信、创新、吃苦耐劳的精神;性格开朗、思维活跃,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身体健康。

二、薪资待遇

1、试用期 3 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薪资待遇面议。

2、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外地未婚员工可提供租房补贴。

3、在符合公证员的任职条件后,通过竞聘程序可聘用为执业公证员。

三、招聘流程

1、提交个人简历。

2、资料投递结束后择优进行面试。

3、根据面试情况,结合个人资历和考察结果,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并通知录用结果。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2-85785875 17853268926 肖先生

2、联系邮箱:qd17853268926@126.com

3、官方网址:http://qdnotary.com

信息来源:山东大学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