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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部门整改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5-12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为响应团中央号召,经法学院团委与主席团讨论,现决定自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起对法学院学生会部门及其职能、人数进行修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主席团:5人

主席:一名。负责统筹协调学生会各项工作,负责与学校、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学生组织进行沟通

副主席:两名

1、主要负责学生会日常内部建设以及活动开展;

2、主要负责学生会与学校、其他学院的沟通与交流工作。

团委副书记:两名

1、主要负责“创青春”、社会实践等团委工作;

2、主要负责团委日常工作、学生会建设并直接分管学生会社团部。

2、秘书处:7人

执行秘书长:一名。负责统筹协调秘书处各项工作。(秘书处执行秘书长列席主席团会议,不再占主席团名额。)

副秘书长:两名

1、主要负责学生会财务登记、报销、管理等相关工作;

2、主要负责学生会内部联谊活动组织、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干事:四名。负责秘书处各项具体事务。

3、文体部:9人(由原文艺部、体育部合并)

部长:一名。负责统筹协调文体部各项工作。

副部长:两名

1、主要负责学生会及学院体育类活动的开展;

2、主要负责学生会及学院文艺类活动的开展。

干事:六名。负责文体部各项具体事务。

4、新闻中心:15人

主任:一名。负责统筹协调新闻中心各项工作。

副主任(组长):三名

1、宣传组:主要负责学生会及学院所需宣传物品的设计工作;

2、通讯组:主要负责学生会及学院活动的通讯报道工作;

3、法学院网站:负责法学院网站及法学院学生会相关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

干事:宣传组两名、通讯组四名、法学院网站五名

5、权益部:7人

部长:一名。负责统筹协调权益部各项工作。

副部长:两名

1、主要负责学院内学生的日常宿舍级活动开展;

2、主要负责学院内学生权益保护以及相关经验交流讲座的开展。

干事:四名。负责权益部各项具体事务。

6、社会实践部:10人(由原社会实践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外联部合并)

部长:一名。负责统筹协调社会实践部各项工作。

副部长:三名。

1、负责学院内社会实践的相关开展工作;

2、负责学院内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相关开展工作;

3、负责学院内活动的赞助联系工作。

干事:六名。负责社会实践部各项具体事务。

7、国际交流部:7人

部长:一名。负责统筹协调国际交流部各项工作。

副部长:两名

1、负责学院内各种国际讲座的组织开展工作;

2、负责英文类比赛的组织和与校级组织、其他学院的交流联系工作。

干事:四名。负责国际交流部各项具体事务。

8、社团部:

社团部不设部长,由第二团委副书记直接管理,对外作为法学院社团工作代表机构,行使相关职能。社团部下设法学社、演讲社两部,组织机构级别与其他部门平级。

(1)法学社:

社长:一名。负责统筹协调法学社各项工作。

副部长:不超过四名,具体职能由法学社自行安排。

干事:不超过八名。负责法学社各项具体事务。

(备注:基于法学社学生会职能部门与校级社团双重身份,故赋予法学社一定机构自主决定权。)

(2)演讲社:

社长:一名。负责统筹协调演讲社各项工作。

副部长:两名

1、负责法学院辩论相关活动组织工作。

2、负责法学院演讲相关活动组织工作。

干事:四名。负责演讲社各项具体事务。

上述实施方案自山东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成立起开始实行,其他未尽事宜欢迎咨询张国栋:18253161804。

山东大学法学院团委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2014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