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生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选拔新一届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暨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落实校团委相关改革要求,增加学生会工作机构活力与活动创新力,使法学院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同时继续发扬学生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理念,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法学院学生会决定开展优秀干部评选暨选拔主席团候选人工作。

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干部评优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法学院学生会2020-2021学年各部门部长。

2.评选名额:按参选总人数30%的比例(四舍五入)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学校、学院、法学院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法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能够主动承担自己本职内的工作义务与责任,参与组织本部门活动的数量不少于部门本学期活动总数的50%。

3.认真遵守法学院学生会各项纪律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

4.组织活动策划具有很强创新性,并经采纳。

(三)参评方式

自发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法学院学生会优秀干部评选的同学,下载并填写《附件: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评优报名表》(见附件),邮件主题以优秀干部评选+姓名命名,于5月21日晚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sdulawmsc@163.com

参加主席团候选人竞选的同学,自动视为参加学生会优秀干部评选,无需再行提交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文件。

(四)答辩规则

1.本次学生会优秀干部评比答辩需各位同学自行报名,最终参与答辩人数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2.申请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答辩,答辩由个人陈述(3.5分钟)、评委提问(1.5分钟)两部分组成。

3.答辩内容主要涉及本学年工作成绩,获得荣誉等相关状况,大概分为个人介绍和述职报告两部分,可辅用PPT辅助。


二、主席团候选人选拔

根据《山东大学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制定下述主席团候选人参评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山东大学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为中国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3.有强健的身体素质、突出的工作能力,群众基础扎实,善于团结同学带动群众,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敬业奉献、实干苦干的精神。

4.未曾受到校纪处分。

5.学习刻苦,态度认真,成绩优良。

(二)参评方式

自发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评选的同学,下载并填写《附件: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换届报名表》(见附件一),邮件主题以姓名+主席团竞选命名,于5月21日24点之前发送至sdulawmsc@163.com。

(三)答辩规则

1.本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评选答辩需各位同学自行报名,最终参与答辩人数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如同时参加优秀干部评选,则相同内容不必重复答辩。

2.申请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答辩,答辩由个人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两部分组成。

3.答辩内容主要涉及本学年工作成绩,获得荣誉等相关状况,大致分为个人介绍、述职报告和未来工作规划三个部分,可辅用PPT辅助。


三、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25日19点

候场室:振声苑E201

面试地点:振声苑E202


四、评委公示

1.本科生代表:法学院自愿担任评委的本科生,下载并填写《附件:本科生代表评委报名表》(附件)于5月21日12点之前发送至sdulawmsc@163.com,法学院团委将在报名学生中随机产生并确定最终本科生代表。

2.部门干事代表:由法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自行决定3名干事代表,经法学院学生会确认后产生最终名单。

3.法学院团委负责老师以及第38届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结果公示

主席团候选人评选结果将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由评委会审议,并报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共青团山东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