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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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5年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山东大学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于2025年6月15日9:00于华岗苑N526召开山东大学第四十三次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将认真总结2024年学代会和研代会以来的学生组织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学院学生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院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学院广大同学,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促进法学院同学全面成长成才,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学院新法科建设的进程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奉献青春力量。大会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校在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始终聚焦“六大战略”和“十大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二)传达学院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坚持五育并举、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等方面的规划部署与具体举措;

(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激励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和给谢依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重要回信精神;

(四)听取、审议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六)搭建同学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七)凝聚青年力量,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在学院争创一流的历史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代表推选工作

(一)大会代表条件

1. 法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的基本权利

1. 在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 对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代表的基本义务

1. 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

3. 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 监督法学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产生方法

各班级团支部参考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完成代表选举。代表须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报本院团委审核备案后提交。各单位代表名单需经不少于两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代表将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五)工作要求

6月9日-6月10日,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学生代表并要求各代表填写《学生代表情况表》(附件2)。各班级团支部请确保推荐代表能够按时参加会议。

每个年级为一个代表团,每代表团需从学生代表中推选出一位担任团长,由团长负责该团的各项事宜。由各代表团团长汇总附件2、填写附件3于6月11日12:00前提交至邮箱tuanweilaw@163.com,邮件主题请以“本/研+年级+学生代表材料”命名。

各代表团团长需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代表团提案,提案格式及要求见附件4。请于6月14日12:00前将本科生提案请提交至邮箱sdulawmsc@163com,研究生提案提交至邮箱sdubangongshi2019@163.com,邮件主题为“本/研+年级+代表团提案”。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共青团山东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