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山东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院内选拔推荐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4        阅读量:

各位同学好: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争创国际一流的科研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工作(https://www.grad.sdu.edu.cn/content3.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64&wbnewsid=18018)。

现将院内选拔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学院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18〕87号)要求,结合学科特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见附件);

2.科研论文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发明专利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已获得授权或完成成果转化。

三、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

研究生个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表现信息”菜单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经秘书账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表现信息”审核通过。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截点11月16日(星期)17:00

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学术之星申请”菜单进行申请;导师在“项目管理-奖励项目审核”菜单审核同意,提交培养单位。

3.培养单位评选与推荐截点11月22日(星期二)17:00

培养单位组织评选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奖励项目审核”菜单审核通过,各单位限报1人。

4.材料报送

本年度学术之星奖均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报送,请各位同学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17:00前完成材料提交:

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3.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术之星奖申报菜单开放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5:00至2022年11月22日17:00,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windows自带浏览器Microsoft Edge,360浏览器请选用极速模式。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