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报告
山东大学法学院 李静怡
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我崇拜律师,向往律师工作,但作为一名几乎没有多少专业知识的大一新生,律师这样的法律实践工作似乎又离我很远。尽管如此,经朋友介绍,我还是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山东金诚诺律师事务所。
新年刚过,事务所里人不多,我找到了焦鲁光律师,在表明来意后,他对我的到来表示欢迎。,由于我只学过宪法和法理学而没有学过实用性的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这样的实用类专业知识,只能帮忙做些打扫卫生、烧水、倒茶和打印复印文件等事务性工作。不过能够身处法律工作的环境,与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交谈学习,观摩他们的日常工作,已经让我受益匪浅,感触颇深。
在实践期间,通过交谈和观察,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也有很多的想法。现将我学习中的认识与所得总结如下:
一、济南市律师的生存状态。一直以为律师是一个很有社会地位的高收入职业,大部分的律师都应该衣着光鲜,挥金如土。但实际上,每一个成功的律师都是经历了艰难的历程。首先,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甚至是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才能拥有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的资格,而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却极低,有的人甚至连考很多年都不能通过。不要因为自己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就掉以轻心,一位王律师告诉我,他之前工作的事务所就有一名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因为通不过司法考试而只能充当律师助理。而律师助理也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美好,主要从事打印文件、递交材料、整理资料等工作,能力突出者才有机会帮律师起草起诉状、答辩状、律师函等专业法律文书。他们的薪金也非常有限,我去实践期间正遇上他们发工资,每人每月只有820元(当然可能不包括补助、交通费之类的)。然而,能当上律师助理的人也非常少,很多人最终只能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工作,有些事务所甚至要求律师助理也要通过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的律师也不能保证前途一片光明,王律师告诉我,济南的律师大约有10%不能解决温饱,20%的人是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的小康水平,而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不会超过20%。因此,从一名律师到一名成功的律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济南市律师事务所的生存状态。在此之前,我从未思考过一个问题,律师事务所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想当然的人为它应该是一个企业或公司。但实际上,律师事务所过去在国资所时代是司法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而现在它的性质却没有确切的法律定位。他的存在状态不得不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尴尬。济南的律师事务所因为条件所限,大部分是综合性的事务所。而在北京这样的城市,存在许多专业指向非常强的事务所,如一些专打环保官司的事务所,一年有几千万甚至更多的收入。在济南,律师一般都是多面手,可以打各种类型的官司,顶多因为个人喜好和专长在选择方面有所侧重。一位律师告诉我,他个人喜欢接民事案件,因为比起一旦定性就一般不好翻案而只能设法减轻刑期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让他更有成就感,但因为生计和碍于朋友的面子,他常常要接手刑事案件。而在一些发达城市,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每位律师都是有专业分工的,以此保证案子的水准。因此,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方面还是有待进步的。
三、律师事务所的运行。我进行社会实践的山东金诚诺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人性质的事务所,有七名律师合伙人,还雇有六名律师,案件较多的律师配有律师助理,并有会计和出纳一名。律师和助理一般是不坐班的,只在与委托人见面和开会、学习的时候来到事务所。事务所有每周的合伙人会议制度和定期学习的制度(不过据介绍,因为合伙人都比较忙,不好抽出时间,一般只在有事的时候才开会)。事务所不会公开打广告,他们接手的案件一般是通过在业内的口碑、朋友的介绍和广泛的社会关系获得的。不过有一种变相广告的方式,就是在报刊或电视上担任法律点评者,回答受众的法律疑问,可以大大提高该律师和事务所的知名度。以前我一直认为他们都是媒体邀请的知名律师,现在才知道事务所的律师如果想要参与媒体,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还要交纳赞助费。不过这种广告的效果不一定如你所愿,一位律师告诉我,他之前在一家很有名的事务所就做过这样的报纸顾问,结果有很多人打电话咨询法律案件,但咨询者大多是外地人,外地的案件又不好接手,搞得他不胜其烦又没有多接多少案件。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事务所订阅的各种法律杂志和报刊很多,我每天都要跑到楼下的信箱去取,一问才知道,因为事务所的运行需要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他们许多的朋友都有向人推销报纸的任务,虽然知道订很多没有用,但又不好拂了朋友的面子,只好照单全收了。看来律师事务所的运行也是很复杂的。
四、收费标准。事务所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和司法局规定的统一的收费标准制成了醒目的明细表挂在墙上,我大体看了一下,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收费在1000—5000元之间,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财产标的额按比例抽取,最低收费为1600元,刑事案件则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同样是价格不菲,再加上办案期间的交通费,差旅费之类的额外费用,打一场官司真的是耗费巨大。实践期间有一位穿着朴素的委托人来事务所进行委托,对代理费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才达成一致,开发票的时候他还自言自语“都吃不上饭了哪还有钱打官司”。这件事让我感触颇深,在一个方面反映了律师的收费标准可能确实有些高,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市市民的维权意识的提高,即使物质生活水平还不算太高,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我认为律师的收费还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这毕竟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就业门槛如前所述又很高,而且律师的工作虽然不用坐班,但跑来跑去的更是辛苦,所以高收费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国家也有法律援助中心,使得法律同样可以保障低收入者的权益。
五、对一件案例的反思。这是关于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婆婆的赡养费纠纷。老婆婆共有四个儿女,儿女达成一致,每人每月给老婆婆300元生活费,此前二十多年一直由女儿照顾,后来,婆婆转由外地的儿子照顾,儿子后来将老母亲送到养老院,每月费用600元,要求共同承担,女儿怀疑母亲被送养老院的真实性,拒付赡养费,儿子便以母亲的名义起诉女儿。因为之前有赡养协议,女儿败诉。我去实践时法院已经下达了判决书,事务所正在通知委托人来领取判决书,因此没能参与该案件的司法过程。但作为一个局外人,用一个非法律人的目光来看的话,我认为这些儿女的做法实在不对。能有一位长寿的老母亲,本身是儿女们的福分,父母年轻时给了他们生命,又含辛茹苦的把他们拉扯大,节衣缩食地给他们吃好穿好,让他们接受教育,努力让他们拥有美好的明天。可当他们长大了,有经济能力时,却不想为父母付出,把父母当成负担,推来推去,对经济上的关爱都如此吝啬,在精神上就更不愿意施舍对父母的关心了。这样做不仅在法律上不会得到允许,在道德上就更应该受到谴责了。
六、诚信为本。在事务所里,有一块木匾很醒目的摆在了接待室里,上书“诚信”二字。确实如此,作为一名律师,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要诚实守法,刚直不阿。事务所的律师守则里也申明,律师不能假造证物,引诱当事人、证人作假证、不能贿赂法官、检察官等条款。作为一名每天与法律打交道的法律人,诚信二字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范的要求。
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法律的学习方法。这些律师当然也是学习法律的前辈了,他们教给我许多学习法律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也给我讲了许多司法考试的准备要点,让我受益匪浅。刘律师告诉我,逻辑学的学习很重要,因为法律讲究条理,要将法条与案件结合起来才能说服法官。学习部门法的时候要明确法律的核心理念,既规范的对象、主体、范围和方式,不必拘泥于法条。有些年轻律师开庭时抱着法条给法官念是很可笑的,因为法官更清楚法条文,律师所要做的是呈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就可以了,是否采纳由法官决定。法律文书的写作很重要,我看到一位律师五分钟左右就写好了一份洋洋洒洒的答辩状(当然有很多前期准备了),这充分反映了业务的熟练水平和专业素质。法律是不断变化的,因此需要不断学习。事务所有一个专门的白板作为学习园地,粘上最新的法律资讯,以便互相学习。
因为专业知识的有限,又加上新年刚过没有案件,这次实践我没有真正参与到法律的工作中。但我依然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看到了许多在象牙塔里看不到的社会现象,我想我的社会实践的任务也算是圆满完成了,因为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才是社会实践的最终目的。我非常感谢学校的英明举措,让我有机会走出自己的小圈子,看到外面的世界;更要感谢山东金诚诺律师事务所宽容的接纳了我,给无知的我一个机会学到更多的知识。通过这次的实践,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深入地了解,也产生了更大的兴趣,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