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相霏,女,汉族,山东荣成人,法学博士。
1991年入山东大学法学院,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理论法学博士学位。自1998年任教于山东大学法学院,2004年晋升为副教授。200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主要研究兴趣为人权理论, 开设人权原理、国际人权法与法理学等课程,发表有代表性的人权学术论文数篇。
主要研究成果:
人权主体界说,《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法律解释(笔谈),《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法学教育改革的有益尝试----借鉴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山东大学学报》,2001第6期。
论人权的主体,《人权研究》,2001年卷。
受教育权初探,《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
On the Subjects of Human Rights,《中国法学》(英文版),2002年卷。
析受教育权平等,《山东大学学报》,2003第5期。
论尊严权,《人权研究》,2003年卷。
自由主义人权主体观批判,《人权研究》,2004年卷。
人权的正当性与良心理论,《文史哲》,2005年第3期。
LSS法案与马丁的生活写实,《法学家茶座》,2007年第6期。
国际法事例中的健康权保障,《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2期。
人·公民·世界公民:人权主体的流变与人权的制度保障,《政法论坛》,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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