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
    
     一. 网站工作室的宗旨为建设一流的法学院网站,维护、提升山东大学法学院的网上形象和影响,为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提供网络支持;培养具有网络知识的综合性法学人才,探索法学教育的新途径。

    二. 网站工作室成员应学习成绩优秀,工作积极主动,体现法学院的良好形象,信奉"敬业、求精、勤勉、热情"的人生格言。

    三. 网站工作室的成员分正式成员和预备成员,正式成员负责法学院网站建设,预备成员可参加网络知识学习和对网站建设提出建议。

    四. 网站工作室成员之间应互敬互助、精诚团结,具有集体荣誉感。

    五. 正式成员应积极学习并向预备成员传授网络知识,按时参加网站工作室的活动,及时完成其所承担的工作。

    六. 网站工作室将根据成员需要举办培训活动,并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正式成员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网站工作室的活动或连续三次无故不能及时完成其承担的工作,将视其自动退出核心层。

    七. 某一正式成员退出后,将从预备成员中优先选择正式成员。

    八. 预备成员按其工作量给予一定报酬,正式成员每人每月固定地享有100元补助金,在特殊时期可按照工作量适当增加。网站工作室鼓励其成员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正式成员的报考费用由法学院承担。

    九. 网站工作室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调整成员工作;每年秋季面向法学院所有学生纳新。

    十. 对表现优异的网站工作室成员,网站工作室将向法学院申请给予奖励。法学院对表现优异的工作室成员在学生奖励和评优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对连续两年在网站工作或在毕业前未有退出记录的正式成员将获得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工作室成员资格证书。


山东大学法学院 洪家楼5号 山大老校 邮编250100
制作hehehao 维护:法学院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