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丹荔:试论英国法律教育的制度设计对我国的启示
          ——如何解决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问题

崔金鹏:也谈大学学术自由



    【摘要】有学者言,“学术自由是大学生命的真谛。”①相信多数人不会对此有何异议。那么,什么是学术自由?其主体又是谁?在民主与自由的大旗遍插全球的今日,我国对学术自由的保障情况又是如何呢?我国大学学术自由受到了哪些因素的影响和挑战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将在大学范畴内,对其加以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大学学术自由减负

    【正文】学术自由是民主与自由的产物。在专制社会,大学被统治者当作实现其目的的机器。“马卡连科有组织、有纪律之集体主义的思想代表了专制国家教育的一个主要特点。自柏拉图到现在的一贯主体是教育公民为国家利益而牺牲自我。②在理想国中,人人都要听从哲学王的“真理”;在第三帝国,人人都要追随希特勒。专制社会中,学术自由是没有生存的土壤的。学术自由是一种个人权利,是在不扼杀个性的时代才会存在的“奢侈品”。学术自由在当代民主土壤中的生存状态怎样呢?让我们来粗粗一掠。

一、对学术自由的界定。

    首先让我们来界定一下学术自由的定义。何谓学术自由?学术自由通常被定义为思想自由的一方面,这种思想自由与学术社会中教学和学术活动相关联。③《大美百科全书》对学术自由的界定是:“学术自由是指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有不受不合理干扰和限制的权利,包括讲学自由、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④从法律上来讲,思想自由是绝对的,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与惩罚。所以,通常所说的学术自由还包括将自由的思想表达出来的自由,即言论自由。但笔者认为,这种对学术自由的定义只是狭义的,因为它仅仅考虑了思想形成以后应给予其的自由,而忽略了思想的形成所需要的自由,即形成新思想所需要的自由。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人类进步的动力,没有新思想的形成,对现有的思想、言论保护得再好,也是不完整的,也是不能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的。保障自由思想的形成,才是从根本上保护学术自由。对思想表达的自由的保障,是其后续过程。所以,笔者认为,学术自由是指一个人能够对某一学科或问题产生兴趣并能坚持这一兴趣,进而进行思考、产生想法,并且在表达这一想法时不受约束和限制。当然,违反法律的言论虽然也是一种想法,但由于其违法性,表达之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法律是学术自由的限度(当然,由于实在的法律并不都是完善的、正确的,所以违反法律的言论并不必然就是错误的)。

    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以前的学术自由,特别是大学的学术自由,享有主体主要是学者或大学教师,往往容易忽略大学的另一主体——学生。学生虽然只是知识的受授者,而且学术创造相对于老师来说也要少很多,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对于任何一个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无论是较浅显还是较深入,都是一种观点,而且,很难判定这种观点的对与错。或许在麦哲伦之前,已经有人通过观察海上帆船的桅杆而猜想到地球是圆的了,但可能他只是一个小人物,或仅仅是个小孩子,他没有能力去证明自己的想法,而且,这种想法在当时看来是还可能是叛逆的,所以这一想法就没有表达出来。但时至今日我们知道,这一想法是正确的,但或许正是由于这一想法在当时没有被表达出来,当再有人产生这一想法时可能就是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之后了。所以,人微并不一定言轻,大学学术自由的享有主体,还应包括学生。

 

二、影响学术自由的因素。

    界定了学术自由的概念和主体之后,让我们再来看一看现在学术自由的生存状态。

    人类社会是在不断进步、发展的,全球民主化进程在大方向上来说也是平稳进步的,所以,作为与民主息息相关的自由自然也是不断发展,学术自由也随之壮大。至少,在当代中国,学术自由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那么,在学术自由前进的道路上,有哪些因素在牵绊着它呢?既然学术自由是人的自由,那么影响大学学术自由主体——老师与学生的因素,也就是影响学术自由的因素。

(一)政治因素。
    可以说,学术自由与官方政治的斗争过程,就是它的成长过程。在专制社会和专制国家,即使连思想都是要受压制的,更不用说言论的自由了,学术自由自然没有生存的空间。学术自由只能偶尔闪现一下微弱的光芒。但随着人对自由的渴望的强烈,对自我意识呼唤的增强,自由的内容也越来越大,学术自由也不断成长。在当代中国,学术可以说越来越开放,言论也越来越自由,来自官方的压力较以前也小了许多。但是,政治因素对学术自由的影响是很难消除的,至少在短时期内是不可能消除的。因为统治者要管理好一个国家,最便利的方法就是贯彻自己的思想,使人民都听从自己的指挥,而学校无疑是宣传甚至是灌输自己思想的最佳场所。大学也就难逃厄运了。现在我国大学必须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等政治课就是一例。但是,由于大学里无论老师还是学生,知识量都较广博,对问题都有较深的认识,所以对于官方的政治言论往往会提出不同的看法,“动摇”统治者的舆论统治。这样一来,统治者就决不会完全“放任”这些言论自由散播。所以,学术自由想要完全摆脱政治的束缚,似乎是不太可能了,至少在短期之内是不可能了。

(二)经济因素。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探讨。一是教师的待遇,二是学校的硬件条件。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重视教育,提倡科教兴国,大力增加教育投入,特别是大幅提高教师的待遇。现在,高校老师衣食无忧应该说已经实现了,有些老师也过上了体面的生活。但是,我们不能凭此断定,大学老师的生活从物质方面来看已走在了社会的前头。事实上,仅从工资角度来说,大学老师的工资虽然不能称作低,但也绝对高不到哪里去,甚至还未达到中等工资水平。但不能否认,有的老师看起来车、房俱备,收入颇丰。但是,这其中很多老师的收入,不是来自于学校,而是来自于在工作之外兼职或者到各地讲课。而且,这种情况在大学里也颇为常见。缘何如此?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为了赚钱。一个人在有一份工作的时候还要去从事另一份工作,只能是一个原因:他觉得这份工作的收入不能满足他的要求,或者未达到他的期望。说白了,也就是工资太低。当然,或许这种判断很可能仅仅是老师们的主观感受,或许很多人认为,教师的工资待遇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有一点不能忘记,大学老师有一项很重要的任务,那便是学术研究。学术研究是一项脑力劳动,如果一名老师的生活不是无忧无虑,而是有所负担,各种经济压力和生活顾虑充斥其大脑,那么他智慧的大脑会更多地思考如何来摆脱困境,尽早实现“小康”,对于学术的研究,恐怕就要排在第二位或者更后面了。如果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了,新的思想如何形成?新的理论如何诞生?没有创新,久而久之,所有的理论都只是对过去的简单重复,最后,关于某个问题的看法渐渐统一,形成一言堂,学术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
    硬件方面。从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大学大幅扩招,各高校学生人数激增。让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本是一件好事,但由于学校对相应的硬件的投资未跟上,只扩招,不扩校,一时间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学生住宿拥挤,六人甚至八人一间小宿舍,打热水要排队,吃饭要抢早,图书馆的书不够借,自习室的作为要提早去占,甚至有的学校竟出现了公开出售自习室座位的情况……在这样的生活中,学生如何能安安心心、踏踏实实地学习?学生又能到哪里去安安静静地思考?像上面提到的老师的生活一样,没有安定的生活,学术自由的前提也就没有了。

(三)学校行政
    学校行政本是调动学校资源,安排学校各项事务,为学校的主体——教师和学生服务的,但现在,在学校行政方面出现了问题。
    一是学校行政与教学定位颠倒。大学传统的任务有三,一是科研创新,二是教书育人,三是服务社会。无论从哪一角度来看,大学的主体都应该是教师和学生,学校的中心点都应该是保障科研和教学。学校行政的任务就是听从于科研和教学的要求,为其提供、创造各种条件。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是,科研和教学不再由老师来决定,而是要听从于行政的安排。教师和学生不但享受不到行政提供的服务,反而时不时地要在“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管理和秩序”的要求下服从行政的安排,一切为行政让路。“学校里任何人都可以管住教员,学校的任何处都可以对教员下达各种指令,一会要报表,一会布置什么紧急任务要完成;一个收电费的‘节能办’女职员可以呵斥一位资深教授,一个管教室的勤杂人员可以对迟下课5分钟的老教授野蛮谩骂(都有实例)。”⑤连大学教授在其行政同事面前都是这样地挨管受气,更不必说作为小字辈儿的学生了。在自己是主人翁的大学里,老师和学生都是如此地受到管制,连正常的科研和教学都不能保证,要保障学术自由,何其难哉。
    二是学校行政工作效率低,服务意识差。北大一位教授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教授很难指望能直接指挥职员为他的教学做点什么。我自己就有深切的体会,办公室的下水道不通了,向有关部门打了四次报告都没用,最后不得不自己花科研经费请校外的修缮公司解决。”⑥教师不能安心地从事科研与教学,要操心于本属于学校行政份内的事,怎能不影响其学术的研究、思想的自由?“我相信如果将哈佛的副教授们放到北大,自己去找项目,自己交纳房租水电费,自己买办公桌椅,自己给研究生买计算机、发补贴,不带博士生,自己写论文,每年能弄出一篇像样(的SCI论文)就已经很不错了。”⑦

(四)评价制度
     现在对教师最具影响的评价制度,我想就是职称评定了。但现在的职称评定也是颇受非难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职称的评定只看学术成果,不问教学。虽说将学术论文量化,有助于从客观方面来把握标准,但其不足之处也较多。
    一是导致学术功利化,论文发表只求数量,不求质量。为了能够尽快职称晋升,学者们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多发表几篇论文。但效果如何呢?让我们看个例子。某单位对学术著作的赋值标准如下:

某单位对学术著作的赋值标准

专著

执笔部分

合著第一作者

1分/万字

另加非执笔部分赋值20%

编著教材

执笔部分

主编非执笔部分

副主编非执笔部分

0.6分/万字

0.2分/万字

0.1分/万字

说明:专著指在版权页上注明“著”字的论著。

    按照这一标准,诚如刘明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不要说《老子》的5000言值0.5分,就是马克思呕心沥血40年撰写的200万字的《资本论》(按中文译字数)也就只有200分,平均每年5分。比起当下那些刚过不惑止年,便已著作等身,年产数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的高产作家们,这些老前辈只好自愧弗如了。”在此标准的影响下而创作出来的作品,其内容中有多大比例是作者的原创?又有多少观点是作者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呢?
    二是容易导致大学老师偏重科研而忽略教学。由于现有的职称评定标准不涉及对教学的评价,所以为了晋升职称,老师会把主要精力放到科研和论文发表、专著出版上,而少有时间和精力来准备课程、提高教学。一个好老师、一堂准备充分的课,对学生的启发作用可能是巨大的。但如果老师们都忙着科研而忽略了教学,那么学生可能被激发的思维火花可能就永远不会迸发出来了。灵感,总是一闪而过。对于学生的学术自由,这是从根本上的抹杀。
     对学生的评价方法,同样也不能令人满意。现在,大学的考核方法仍以考试为主,而考试内容又多是记忆性的。在此影响下,学生就可能会出现两大“恶果”。一是将课本或老师的讲义视为圣经,不去反思、批判,即使有不同想法,为了考试,也会放弃。二是有些学生平时不学习,到考试前搞突击,只要记忆力好,考试也能得个好成绩。但这种考试形式不考虑学生兴趣、不过问学生的想法、不考察学生的逻辑分析能力,只会把学生塑造成复印机。

(五)课程设置
     这一点是针对学生而言的。大学学习本应以自主性学习为根本,学校决定开设那些科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决定要修哪些课程、修多少课程。当然,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可要求学生必须要修某些课程。然而,现在国内许多大学对学生要求必修的课程太多,以山东大学法学院为例,本科生四年要修满108个学分,指定必修课程达56门。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本科生四年学分要求是120分,必修课程只有10门,其他都由学生自由选择。课程设置太多直接导致学生时间不足。“今日大学教育之学程太多,上课太忙,为众所公认之一事,学生于不上课之时间,又例须有多量之‘预备’功夫,而所预备者又不出所习学程之范围”⑨。学生把大量的时间与精力都投放于学校的必修课程上,疲于应付课程,对于知识,“咀嚼之时间,且犹不足,无论融化,粗识门径之机会犹或失之,姑无论升堂入室矣”。⑩对于自己感兴趣的学科、问题,即使想做深入的学习、研究和探讨,在时间上却难以保障。这种情形下,谁还会指望学生会有自己的独到的思想,哪里还会有什么学术自由。

三、问题的解决

    了解到哪些因素影响了大学学术自由,对症下药,即可解决。笔者在此不多赘言,简要一提。

    政治方面,建议执政者放宽言路,对学术观点,不予干涉。其实,执政者根本不必担心什么所谓的“反动”言论,因为如果有表达自己意见的地方,甚至有虚心听取其观点的官方机构,人们就会采取“提意见”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而不会采取言论之外的其他手段。

    经济方面,建议政府提高教师待遇与福利,增加教育投资。

    学校行政方面,要明确其服务者的定位,牢牢树立为老师和同学服务的思想。

    考核形式上,对教师的职称评定较难改革,但至少要将其教学活动纳入考核范围。而对于学生,要采取论文、发明或设计、课堂表现、开卷考试等多种形式向结合的综合考察。

    在课程设置上,要“瘦身”,给学生减负,留出更多的时间给学生自主学习。“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选课、学习,学到的知识将更加牢固,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也会被激发。

四、结语

    大学是繁忙社会中相对安闲的一方净土,大学不是企业,它追求的不是效益,而是新鲜的思想、繁荣的学术、思维的碰撞,纳百家之言,方成大学之“大”。大学必须是宽容的,大学也需要社会以一种宽容的态度来对待她。“因为创造力需要想象力,在一个被教条、法规绑得死死的环境里是不可能发挥想象力的。”⑾所以,我们不能将功利色彩带进大学,更不能对老师和学生约束太多。给大学一方蓝天,教师和学生们会把它变得绚烂。

①朱九思,《大学生命的真谛》,《高等教育研究》2001年第3期。
②(美)乔尔·斯普林格著,贾晨阳译,《脑中之轮:教育哲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8页。
③ (美)詹姆斯·杜德斯达著,刘彤主译,《21世纪的大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04页。
④ 江新华,《学术何以失范——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89页。
⑤ 武际可,《就人事改革给北大校长的一封公开信》,转引自《北大激进变革》,博雅主编,华夏出版社,2003,第79页。
⑥ 武际可,《就人事改革给北大校长的一封公开信》,转引自《北大激进变革》,博雅主编,华夏出版社,2003,第79页。
⑦ 猫一鸣,《猫眼看改革:质疑张维迎》,转引自《北大激进变革》,博雅主编,华夏出版社,2003,第97页。
⑧ 转引自刘明《质疑时下盛行的一类学术评价制度》,《科技导报》,2001年,第4期。
⑨ 梅贻琦,《大学一解》,转引自《北大激进变革》,博雅主编,华夏出版社,2003,第206页。
⑩ 梅贻琦,《大学一解》,转引自《北大激进变革》,博雅主编,华夏出版社,2003,第207页。
⑾ 李洪玉,何一粟,《学习能力发展心理学》,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第2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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