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专业始建于1980年,1983年成立法律系,1994年改建为法学院。现设有法律学系、民商法系两个教学机构,有83名全职教师和教
学辅助人员。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 3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 35人,有海外访问、进修经历的36人。另有国内知名学者
、司法界人士30人为学院兼职教授。每年招收本科生160人左右。
学制与学分
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法学英语双学位班学制五年。每年9月份与3月份左右开学。暑假期间有暑期学校,但不要求学生必须参加。学生四年要修满约151个学分(中日经贸法律特色班约192分,双学位班约212分)。
教学形式
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形式主要是课堂教授式,每年还会请其他院校的老师或司法实务界人员来做近百场学术讲座。
考核形式
山东大学法学院的考试形式因老师而异,有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论文、课堂表现、出勤率等方式。闭卷考试一般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等题目类型。
硬件设施
山东大学法学院有自己的图书资料中心,藏书5万余册,对本科生与研究生同等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为75小时。学校图书馆政法类藏书约4万册。
毕业去向
本活动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本科生中,32.5%想从事公务员工作,22.3%想成为法官,17.2%想成为律师,14.6%想成为高校老师,12.7%想成为检察官。
学习方式
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课后主要的学习方式是自习,同时利用图书馆、资料室。
学生活动
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活动是丰富多彩的,而且很具有专业特色,如每年都会办一次模拟法庭,有3.15法律援助和12.4法律宣传活动等。
实习活动
山东大学法学院每年都会组织三年级学生(双学位班为四年级)到法院或检察院实习一到两个月,增加学生对司法实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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