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成立于1984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的八所大专院校之一,大学校训为“敬业乐群”。现设有商学院、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科学及工程学院、创意媒体学院和法律学院。2006年在《泰晤士报高等教育特刊》排名154。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成立于1987年,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6人,助理教授6人,高级教员5人,教员4人,讲师5人,兼职讲师10余人,访问学者20余人。每年招收本科生50人左右。学校每年招收本科生及研究生20000人左右。
由于香港的法律制度属于英美法系,因而其法律教育也与内地有较大区别。
一、课程设置
香港的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已由三年制改为四年制,每学年两个学期。学生每学期的必修课程平均为三到四门,学分最多不超过18分。从第三学年开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法律专业课程。第一学年有一门必修课程是legal method,主要是教给学生如何学习法律,培养学生阅读案例、查找资料、独立做学术研究的能力。我感觉我们在大一时就缺乏这方面的指导,所以到了高年级还不太能有效率地查资料、写论文。总的来说,城大法学院学生一周内上课的时间并不是很多,但他们课下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来准备两三个小时的课堂,除了需要翻阅好几种教材之外,还需要到图书馆查阅很多案例和学术论文。另外,城大学生都必须修满6个学分的英语课程,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香港大学生的平均英文水平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好,很多人的英语还是很蹩脚的,但法科学生的英语水平绝对是很高的,很多人用英语演讲辩论和母语没多少区别。
二、授课方式
城市大学的一大特点就是设备先进,每个教室都是多媒体教室,电脑遍地都是;校园网络系统非常发达,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校内空间,学校和学院的所有通知包括老师上课用的讲义都会提前通过校园网络发给学生。
城大老师上课基本全部使用幻灯片,学生提前一周就可以拿到老师的讲义,方便预习。而且每位老师在开学第一堂课都会发给学生一份课程手册,里面包括每周课的主要内容,需要阅读的法条、每本教材的章节以及相关案例,清楚明了,让学生心中有数,给学生提供了最大的方便。
课堂分lecture 和 tutorial,也叫大课和小课,但不是每门课都有这种区分,选修课一般就只有大课。
Lecture是几十个人一起上,以老师讲课为主,学生的任务主要是听和记笔记。Tutorial则是十个人左右一组,以学生发言、讲解习题为主;每节由学生做presentation,引导大家讨论,在tutorial上学生的表现是最后评成绩很重要的一个部分。这也是香港法科大学生用英语辩论和思辨的能力都很强的原因之一。
三、学习方式
香港大学生很注重集体学习,老师布置任务时也经常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最后一个小组一起做一个presentation,或者一起提交一分报告,评成绩也评整个小组的,大家的命运系在一块儿。所以在城大校园里,经常可以见到几个学生围在一起热烈地讨论问题。比起香港同学,我们的合作精神和责任意识就远远不够了。小组学习最大的好处是资源共享,互相得益;而我们中的很多同学常常不愿和别人分享资料和想法,实际上是自己也得不到别人的资源。
四、考试
香港大学的法律科考试绝大多数都是开卷的,学生可以带任何材料入场。考试要测试的是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思辨能力和逻辑性,而不是记忆力。这一点对我们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另外,老师对学生成绩的最后评定,考试只占其中一部分,一般仅为50%。另外有一部分是tutorial上的表现,即口头解说论辩能力占20%左右,另一部分是期中写的一篇论文,占30%左右(对学术规范要求极严,坚决杜绝拼凑文章或抄袭)。对每部分占最终成绩的百分比,第一堂课发的课程手册都写得很清楚。对于期终考试,老师一般不划范围,没有选择题简答题,就是4或5道论述,其中一道是essay,其他都是案例分析,回答时要分析地很透彻很全面,一道题答三四页纸是很正常的事情。
五、就业
香港的法律教育是绝对的精英教育,香港有八所大学但只有三所有法学院——城大、港大和中文。就城大来说,每届本科生只招50人,多了不要,这也是出于对法律专业学生就业的保护。由于学法律要付出比其他专业多很多的精力和时间,而且本科毕业不能直接工作,因而选择学法律的学生一般都是经过了慎重的考虑决心当律师的,不会转行。本科毕业的法律科学生一般都会考PCLL课程,就是当律师必须修的职业培训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到律所实习一到两年,最终成为律师。我感觉香港的高中毕业生自从进了法学院,就目标非常明确了,他们进法学院就是奔着当律师去的,这当然和英美的法律教育制度是一致的。香港学生出国留学风很浓,去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的居多,尤其是香港和英联邦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大同小异,香港法律界承认英联邦国家法律教育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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