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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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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大学百余年历史的早期,曾有过法学教育。20世纪20年代,山东高等法律专科学校是山东大学的六所学校之一。而山东大学系统的法学教育始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山东大学开设了法学专业,开始进行法学教育。至1983年独立建系,科学社会主义系领导对法律系的成立给予大力支持。

1980年,山东大学设置的法学专业,是以3年制大专班的形式招生,在当时共有两个班。但当时的法律教研室及法学专业本身都不是独立机构,而是依托于科学社会主义系,即现在的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981年,法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进行专门的本科教育。

1983年11月18日,在新校公教楼召开法律系成立大会,时任山东大学校长的吴富恒教授在会上正式宣布法律系成立,同时公布了建系领导小组的成员为乔伟、林国民和冯殿美三位同志,乔伟教授任组长。

1984年,作为山东省自学考试的主考单位,法律系主持了第一次法律自学考试。

1985年秋天,法律系接收了第一批法学研究生,乔伟教授是第一任法史专业研究生导师。但当时山东大学法律系并不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一届研究生毕业时,由乔伟教授带领到吉林大学申请学位。法律系后来又分别于1986年和1989年,招收了两届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由林国民教授带领到厦门大学申请学位。 1989年,山东大学成立了专门的法学研究所。

1994年法律系改为法学院,由徐显明教授出任院长,冯殿美教授出任院分党委书记。

1995年,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本科专业合并为法学专业。

1995年始 ,法学院先后获得了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和国际法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8年5月18日,五十岚清先生被聘为山东大学兼职教授。

1999年,法学院开始招收法律硕士。

2000年,法学院取得理论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法学院开始招收理科生,开展双学位教育试点。

2000年10月6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纪念乔伟教授逝世三周年暨《乔伟文集》出版座谈会"在济南齐鲁宾馆召开。

2001年,民商法专家梁慧星教授出任法学院院长,冯殿美教授继续出任院分党委书记。

2003年,法学院获得了诉讼法学、法史学和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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