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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法越”赴山东威海等地关于刑事诉讼中羁押替代措施的改革与完善调研团调研实录

发布日期:2021-08-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选题背景

在自己的权益面临威胁时,人们不仅关注自己利益被剥夺的实际结果,而且也重视自己被对待的方式。对于符合条件,庭前不用强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所等羁押替代措施。羁押替代措施可以有效减少逮捕适用,在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之外,很好地实现人权保障目的。然而在我国实践中,羁押替代措施在执行方面仍存在羁押替代措施适用率低,羁押必要性审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对此,山东大学法学院“法越”赴山东威海等地关于刑事诉讼中羁押替代措施的改革与完善调研团,通过线下走访调研与线上查阅讨论,对羁押替代措施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二、实践进展

7月份,在遵守相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徐佳逸同学拜访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检察院,与基层人民检察院进行交流沟通,实地考察非羁押措施的适用情况,获取一手数据资料。其余同学线上查阅相关文献,整理对各种羁押替代措施的不同观点。

8月6日晚8点,山东大学法学院“法越”赴山东威海等地关于刑事诉讼中羁押替代措施的改革与完善调研团召开第一次线上会议,交流文献阅读与实践调研情况。

赵悦同学就公安机关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监督方面进行分享,最后提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要进行必要性审查的观点。

赵振龙同学对上述公安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就实证研究方面进行论述,提出四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解决思路。

万百业同学不拘泥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从监视居住整体的角度就实证研究进行分析讨论。

张安珂同学以粤港澳大湾区的刑事羁押制度为例,主要论述了粤港澳大湾区审前羁押制度的不足以及羁押替代措施措施的必要性。

李天慧同学针对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制度运行三大矛盾及其化解进行讨论,讲述其背后原因以及解决措施。

三、后期安排

小组成员经过激烈讨论后,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书的脉络梳理清楚,并完成报告书撰写分工。山东大学法学院“法越”赴山东威海等地关于刑事诉讼中羁押替代措施的改革与完善调研团第一次线上会议圆满完成。


文/李天慧

图/徐佳逸